車禍問題希望專業人士解答 - 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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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早上開車的時候,為了閃對向的公車,所以不小心撞到停在路邊的車,對方是逆向停在紅線上,人下車站在人行道上,無任何警示燈,我方車撞上的時候,對方車頭彈起,壓到對方的腳(骨折),現在對方開口要35萬含坐計程車上班的錢,老婆請假照顧的錢,從住院開始到現在的醫療費,不含修車的錢(約2萬)如圖: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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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11-12-29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版大文中提及『目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判斷我方為:1.未注意前車狀況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對方在畫有紅線路段及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03條>』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