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強制險問題 - 工作
By Faithe
at 2013-04-30T00:00
at 2013-04-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4月28號早上六點十五發生車禍,我撞到了一台汽車,對方車子後方凹陷,我方車子前方損毀. 當時警察有來,我也被送去急診室. 後來右手骨折
這樣子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嗎? 肇事方如果是我的話
肇事方如果是對方的話 他可以申請我方的強制險嗎
請問能給我一個大概程序嗎? 還大概需要什麼文件
雙方都有駕照 我撞到他 他沒受傷 我飛出去
警察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我該馬上和解嗎?
整整兩個月不能工作 我二十歲 家裡也需要我的薪水過日子
我一個月大領2萬5 這樣對方的保險賠得到嗎
不好意思 麻煩各位保險專家解答
已更新項目:
To洪七公
ㄜ 那肇事方是我 這樣還可以要對方的強制險賠償嗎?
(但...若結果是追撞事故而為我方全責的話,
那我方就只會有賠償義務)
所以我還要賠他嗎??
這樣子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嗎? 肇事方如果是我的話
肇事方如果是對方的話 他可以申請我方的強制險嗎
請問能給我一個大概程序嗎? 還大概需要什麼文件
雙方都有駕照 我撞到他 他沒受傷 我飛出去
警察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我該馬上和解嗎?
整整兩個月不能工作 我二十歲 家裡也需要我的薪水過日子
我一個月大領2萬5 這樣對方的保險賠得到嗎
不好意思 麻煩各位保險專家解答
已更新項目:
To洪七公
ㄜ 那肇事方是我 這樣還可以要對方的強制險賠償嗎?
(但...若結果是追撞事故而為我方全責的話,
那我方就只會有賠償義務)
所以我還要賠他嗎??
All Comments
By Anonymous
at 2013-04-30T05:54
at 2013-04-30T05:54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你文中並未詳細陳述事發經過,
僅提及
『我撞到了一台汽車,對方車子後方凹陷,我方車子前方損毀』
這樣的陳述並無法分析肇事責任為何?
似乎比較像追撞事故...
但無法肯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因為先行假設雙方與有過失來為你說明。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
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但...若結果是追撞事故而為我方全責的話,
那我方就只會有賠償義務且不會有刑事提告權喔!
參、回覆你的問題
Q1.這樣子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嗎? 肇事方如果是我的話
肇事方如果是對方的話 他可以申請我方的強制險嗎
請問能給我一個大概程序嗎? 還大概需要什麼文件?
答:你強制險的醫療相關理賠是針對事故受害當事人,
也就是你本人的相關醫療單據來做理賠的。
要向對方所投保的強制險產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喔!
強制險全名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中受有傷害的人)來做理賠,
且不管雙方肇事責任,
且強制險是交叉理賠,
賠償是分為體傷、殘廢及死亡。
絕對不會有理賠車體等一類的財損部分喔!
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需要準備
a、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b、醫院的收據,強制險可用副本。
c、診斷證明書。
d、當事人之行駕照、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帳戶影本
e、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上限兩萬元)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Q2.警察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我該馬上和解嗎?
整整兩個月不能工作 我二十歲 家裡也需要我的薪水過日子
我一個月大領2萬5 這樣對方的保險賠得到嗎?
答:應該先釐清責任才知道該如何處理,
其他部分你可以參考我前面的回覆就知道嚕。
以上,請參考。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By Zenobia
at 2013-04-30T12:50
at 2013-04-30T12:50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k
By Linda
at 2013-05-04T21:03
at 2013-05-04T21:03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看便宜多少
By Oscar
at 2013-05-03T16:22
at 2013-05-03T16:22
你可以去它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醫療部分上限20萬)!
如果說你有肇事責任的話你恐怕就要賠償他車輛財損的部份!
By Kumar
at 2013-05-01T03:55
at 2013-05-01T03:55
By Victoria
at 2013-05-03T09:20
at 2013-05-03T09:20
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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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By Susan
at 2013-05-04T12:35
at 2013-05-04T12:35
如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保險理賠等相關問題
歡迎免費諮詢!可直接來電或e-mail諮詢或親洽本協會,由理事長或志工為您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祝您早日康復,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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