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賠償問題?(一個破碎的家庭) - 工作
By Caitlin
at 2009-12-10T00:00
at 2009-12-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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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在11月12日發生車禍,有報警處理,現場沒有監視器,雙方各說各話,阿公送醫治療,右側股骨骨折,已經手術成功,目前出院回家療養當中,對方公司車有保第三責任險,包括醫療實支實付附約,我目前瞭解的狀況是等阿公狀況穩定之後,到市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可調解兩次,到第二次調解不成功,才要向原本承辦員警提出告對方過失傷害。我已經把賠償金額列出: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修理機車費5600+膳食費1260+喪失勞動力損失51840+看護費36000+後續醫療費及相關器材(2206)=102442
現在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五五分的意思是102442除以2=51221的意思嗎?
2.我該如何計算精神撫慰金的部分?
P.S因為我隔壁的鄰居同樣也是車禍腳骨折,他所拿到的金額是366000,三十萬是保險賠償,66000是對方負擔的,明細我不太清楚,不過我阿公是因為有低收老人的緣故,醫療費才會負擔比較少?不曉得這些資料能不能算出合理的求償數字?但是合理的數字假如是20萬五五分不就變10萬了嗎?請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答?
這樣才能順利解決不用鬧上法院,因為我沒有父母,家庭經濟收入都在我身上,現在因為要照顧阿公的原因,只得暫停手邊的工作,想等阿公恢復之後,盡快回到工作崗位,如果再拖下去擔心生活費會出問題。拜託大家了~
已更新項目:
這一個月我內心的恐慌和阿公疼痛到想尋死的折磨,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計算精神賠償的部分?請各位大大將心比心,幫我多爭取一些,謝謝大家了!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阿公住院兩個星期,可是膳食都是我去買的,這樣也可以照你說的以一天180元下去計算嗎?可是去的自助餐營業時間是中午和晚上,禮拜六只有午餐,禮拜天休息,這樣我還可以用14天乘以180嗎?會不會等一下又落的一個偽造文書?
3 個已更新項目:
三.初判表及醫院收據及診斷書及駕照及行照及代理人雙證件及印章到對方肇事者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四.對方有承意要理賠,可以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雙方調解.
請問你說的意思是,我要先去跟保險公司說我要申請理賠,再一起去市公所調解嗎?
4 個已更新項目:
1.依據交通裁決所開之初判表為準確,依醫療費金額出一半支付給你.
2.看護費申請:診斷書要註明須要看護時間多久才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否則無法申請此項理賠
請問第一點(依醫療費出一半支付給你),這句話是我阿公的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除以2=2768是賠償哪一部份?
請問第二點(看護費申請)我阿公的診斷書上我有請醫生註明(需他人照顧,宜休養三個月。)請問這樣可以申請看護費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精神損失:依據調養期間計算受傷療養後期間之精神損失.依薪資半數即付之。
無工作者依據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之薪資半數 * 精神損失月數
這段話我看不懂,我阿公他是無工作者以最低工資17280,請教你的意思是17280/2=8640*精神損失月數這樣嗎?
那想請問我可以算幾個月?
6 個已更新項目:
工作損失:在職證明要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我阿公並沒有工作,不過醫生有註明在診斷證明書尚須休養三個月,
依照喪失勞動力損失,我可以申請3個月的最低基本工資17280等於51840對嗎?
財務損失:車維修費
這一部份我有請機車行照相,還有開收據,共5600。這樣可以申請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所以我應按照住院兩個禮拜下去計算,300元*14天=4200這樣嗎?
8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所以我寫的精神賠償部分20萬不是完全可以成功的,而是要再給對方保險公司殺價嗎?
9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我想在問一點,有關去醫院回診的部分,都是我載阿公去醫院的,請問有理賠油錢這方面的嗎?
10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您說的
但我方得主張外公的膳食費用!!
無論有無單據!!
對方產險公司都應賠償!!
建議可以每日 300 元計算之!!
是指住院期間14天,還是包含醫師註明的宜休養三個月呢?
11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我鄰居之前車禍的情況跟我阿公很像,本來對方的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總數20萬,
鄰居非常不滿就直接提告,之後賠償金額直接拉高為30萬,對方肇事者還拿出6萬6。
這應該就是你所說的以刑逼民了吧!
若到時候我非得告上法院,有關精神賠償的部分我是不是調解時可以不用做退讓?
12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您說(建議我方最好依照計程車的大概費用來做求償)
那需要收據嗎?我知道從我家到醫院計程車費大概來回200元,可是是我載阿公的啊,怎麼會有收據呢?怎麼辦?
1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我已經重新調整賠償明細(應該是您說的低標值吧?),那如果我要開價時高標開價可以調整到多少?
看護費:108000(36000*3)
精神撫慰金:20萬
喪失勞動力損失:51840(17280*3個月)(有關復健的問題醫師說:不需要,但是不會那麼快好)
膳食費:4200(300元*14天)
修機車:5600(附收據副本及照片)
醫療費:5599(醫療收據副本)
相關器材:2273(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副本)
合計:37萬7512元
現在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五五分的意思是102442除以2=51221的意思嗎?
2.我該如何計算精神撫慰金的部分?
P.S因為我隔壁的鄰居同樣也是車禍腳骨折,他所拿到的金額是366000,三十萬是保險賠償,66000是對方負擔的,明細我不太清楚,不過我阿公是因為有低收老人的緣故,醫療費才會負擔比較少?不曉得這些資料能不能算出合理的求償數字?但是合理的數字假如是20萬五五分不就變10萬了嗎?請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答?
這樣才能順利解決不用鬧上法院,因為我沒有父母,家庭經濟收入都在我身上,現在因為要照顧阿公的原因,只得暫停手邊的工作,想等阿公恢復之後,盡快回到工作崗位,如果再拖下去擔心生活費會出問題。拜託大家了~
已更新項目:
這一個月我內心的恐慌和阿公疼痛到想尋死的折磨,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計算精神賠償的部分?請各位大大將心比心,幫我多爭取一些,謝謝大家了!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阿公住院兩個星期,可是膳食都是我去買的,這樣也可以照你說的以一天180元下去計算嗎?可是去的自助餐營業時間是中午和晚上,禮拜六只有午餐,禮拜天休息,這樣我還可以用14天乘以180嗎?會不會等一下又落的一個偽造文書?
3 個已更新項目:
三.初判表及醫院收據及診斷書及駕照及行照及代理人雙證件及印章到對方肇事者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四.對方有承意要理賠,可以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雙方調解.
請問你說的意思是,我要先去跟保險公司說我要申請理賠,再一起去市公所調解嗎?
4 個已更新項目:
1.依據交通裁決所開之初判表為準確,依醫療費金額出一半支付給你.
2.看護費申請:診斷書要註明須要看護時間多久才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否則無法申請此項理賠
請問第一點(依醫療費出一半支付給你),這句話是我阿公的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除以2=2768是賠償哪一部份?
請問第二點(看護費申請)我阿公的診斷書上我有請醫生註明(需他人照顧,宜休養三個月。)請問這樣可以申請看護費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精神損失:依據調養期間計算受傷療養後期間之精神損失.依薪資半數即付之。
無工作者依據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之薪資半數 * 精神損失月數
這段話我看不懂,我阿公他是無工作者以最低工資17280,請教你的意思是17280/2=8640*精神損失月數這樣嗎?
那想請問我可以算幾個月?
6 個已更新項目:
工作損失:在職證明要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我阿公並沒有工作,不過醫生有註明在診斷證明書尚須休養三個月,
依照喪失勞動力損失,我可以申請3個月的最低基本工資17280等於51840對嗎?
財務損失:車維修費
這一部份我有請機車行照相,還有開收據,共5600。這樣可以申請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所以我應按照住院兩個禮拜下去計算,300元*14天=4200這樣嗎?
8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所以我寫的精神賠償部分20萬不是完全可以成功的,而是要再給對方保險公司殺價嗎?
9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我想在問一點,有關去醫院回診的部分,都是我載阿公去醫院的,請問有理賠油錢這方面的嗎?
10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您說的
但我方得主張外公的膳食費用!!
無論有無單據!!
對方產險公司都應賠償!!
建議可以每日 300 元計算之!!
是指住院期間14天,還是包含醫師註明的宜休養三個月呢?
11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我鄰居之前車禍的情況跟我阿公很像,本來對方的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總數20萬,
鄰居非常不滿就直接提告,之後賠償金額直接拉高為30萬,對方肇事者還拿出6萬6。
這應該就是你所說的以刑逼民了吧!
若到時候我非得告上法院,有關精神賠償的部分我是不是調解時可以不用做退讓?
12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您說(建議我方最好依照計程車的大概費用來做求償)
那需要收據嗎?我知道從我家到醫院計程車費大概來回200元,可是是我載阿公的啊,怎麼會有收據呢?怎麼辦?
1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我已經重新調整賠償明細(應該是您說的低標值吧?),那如果我要開價時高標開價可以調整到多少?
看護費:108000(36000*3)
精神撫慰金:20萬
喪失勞動力損失:51840(17280*3個月)(有關復健的問題醫師說:不需要,但是不會那麼快好)
膳食費:4200(300元*14天)
修機車:5600(附收據副本及照片)
醫療費:5599(醫療收據副本)
相關器材:2273(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副本)
合計:37萬7512元
All Comments
By Daph Bay
at 2009-12-13T10:50
at 2009-12-13T10:50
你先前的相關發問筆者已先瀏覽過了!!
針對你的所有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本案因涉及號誌爭議案件 !!
現場亦無監視器及相關人證!!
本案若依照產險公司一般理賠標準及其慣例
都會以雙方各佔50%的肇事責任來做賠償之依據!!
2.『我已經把賠償金額列出: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修理機車費5600+膳食費1260+喪失勞動力損失51840+看護費36000 +後續醫療費及相關器材(2206)=102442』
答 我方求償金額及其項目中有部分缺失 !!
筆者說明如下
a.有關看護費用 36000 的部分
依照我方傷勢情形及年齡來看
我方至少有3個月的期間是需人看護的!!
你所謂的36000應指強制險中
最高30日 每天1200元的理賠!!
建議我方可將此一部份至少改為
36000 * 3 = 108000元
我方可先請醫生協助我方開立
『出院後需家人照顧 *月』的證明!!
對我方後續求償應較為有利!!
我方雖未請專業看護!!
但我方依法可主張近親看護!!
b.勞動力減損的部分
你所計算的應是
17280 * 3 = 51840元
這部分你應該是用宜修養3個月來做計算的!!
但是!!
我方傷勢後續應有復健 的問題
建議我方可先詢問醫生
若需復健 請一併計入!!
c.依照我方傷勢情形來看
建議我方可加入精神慰撫金 15 ~ 20萬
方便於調解時
隨時依照對方產險公司態度來做調整!!
精神慰撫金並無固定之計算式!!
端看在我方心中是否合理!!
但不建議超過一般市場合理認知!!
d.無論如何我方心中要先有一個求償的低標值!!
以免調解時過於被動!!
開價時 可先以高標開價!!
3.我阿公住院兩個星期,可是膳食都是我去買的,這樣也可以照你說的以一天180元下去計算嗎?
答 我方既已求償看護費用
並不建議再以看護人員之膳食求償之!!
但我方得主張外公的膳食費用!!
無論有無單據!!
對方產險公司都應賠償!!
建議可以每日 300 元計算之!!
文中所謂的 180 元
僅為強制險認定標準!!
當強制險賠償不足或拒絕賠償之時!!
我方當然有權要求對方或其第三責任險賠償之!!
4.『我要先去跟保險公司說我要申請理賠,再一起去市公所調解嗎? 』
答 我方可先將診斷證明書 及相關醫療單據副本 交給產險公司
並先列一張高標的求償明細 給產險公司!!
再申請調解!!
如此一來!!
調解當天產險公司就無法以之前未看到求償明細來做刁難!!
5.第一點(依醫療費出一半支付給你),這句話是我阿公的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除以2=2768是賠償哪一部份?
答 若為調解之時
我方可主張和解金額不含強制險之給付!!
這樣就無肇事責任的問題!!
但若為司法判決!!
依法對方僅需賠償 1 / 2
6.我阿公的診斷書上我有請醫生註明(需他人照顧,宜休養三個月。)請問這樣可以申請看護費嗎?
答 當然可以!!
7.其他車禍相關問題
因知識家中 有字數上之限制
請先參照筆者先前回覆他人的內容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對你一定有極大的棒助!!
8.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2009-12-11 12:14:14 補充:
9.依照喪失勞動力損失,我可以申請3個月的最低基本工資17280等於51840對嗎?
答 正確!!
10.財務損失:車維修費
這一部份我有請機車行照相,還有開收據,共5600。這樣可以申請嗎?
答 可以申請 但產險公司可能會要求以折舊或殘值計算之!!
此時我方可以告知產險公司
小金額部分請他不要做刁難!!
否則大金額部分我方就不做退讓了!!
加油了!!
2009-12-13 23:07:17 補充:
請問胖爸爸與ㄚ頭:
1.所以我應按照住院兩個禮拜下去計算,300元*14天=4200這樣嗎?
答 正確
2.所以我寫的精神賠償部分20萬不是完全可以成功的,而是要再給對方保險公司殺價嗎?
答 要不要讓對方殺價 主要是要看對方其他部分是否有做刁難!!
3.不好意思,我想在問一點,有關去醫院回診的部分,都是我載阿公去醫院的,請問有理賠油錢這方面的嗎?
答 建議我方最好依照計程車的大概費用來做求償 較無爭議!!
4.
您說的
但我方得主張外公的膳食費用!!
無論有無單據!!
對方產險公司都應賠償!!
建議可以每日 300 元計算之!!
是指住院期間14天,還是包含醫師註明的宜休養三個月呢?
答 住院期間!!
By Hedda
at 2009-12-14T04:45
at 2009-12-14T04:45
By Anonymous
at 2009-12-12T11:23
at 2009-12-12T11:23
二.警方開三聯單上有交通裁決所申請初判表.請帶受傷者身分證及駕照及行照及代理人雙證件及印章申請.初判表一般三十天才出來,所以請在約二十五天左右時先打電話問是否己判決下來再過去申請.
三.初判表及醫院收據及診斷書及駕照及行照及代理人雙證件及印章到對方肇事者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四.對方有承意要理賠,可以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雙方調解.
1.依據交通裁決所開之初判表為準確,
依醫療費金額出一半支付給你.
2.看護費申請:診斷書要註明須要看護時間多久才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否則無法申請此項理賠
精神損失:依據調養期間計算受傷療養後期間之精神損失.依薪資半數即付之。
無工作者依據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之薪資半數 * 精神損失月數
工作損失:在職證明要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財務損失:車維修費
你的計算醫療實支實付費5536要醫院收據+修理機車費5600要開發票蓋發票章及負責人印章+膳食費1260要依據住院天數計算每天180元為計算+喪失勞動力損失51840要有此項證明才可以申請+看護費36000診斷書要證明須看護幾天*每天1,200元但要附上證明+後續醫療費及相關器材(2206)要開發票證明=102442
http://tw.myblog.yahoo.com/candy-16899%E8%BB%8A%E7...
如果你無法渡過難關時請打生命線電話求救,千萬不要想不開哦!
2009-12-11 11:24:27 補充:
一.但強制險部分你自己去申請就不會被打折,超出對方要自付理賠的金額才會打折.
二.可以申請三個月看護費.
By Necoo
at 2009-12-12T16:04
at 2009-12-12T16:04
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specialized-ab...
如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歡迎您多加利用!
By Frederic
at 2009-12-12T06:48
at 2009-12-12T06:48
照顧病人是一條很辛苦的路,一定要加油
阿公的傷勢這麼嚴重,那對方應負的責任及強制險、勞保及個人保單
都應該要極力爭取好讓阿公能安心的休養
自身的權益一定要懂得爭取!
歡迎與我聯絡,共同研討
http://linqide.myweb.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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