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疑問(同向直行車) - 警察
By Edwina
at 2013-11-27T00:00
at 2013-11-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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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一樣
本人在11/2617:25發生車禍中原路上近中平路(還未到路口)
我騎乘機車對方開汽車
我在行徑時對方突然打右轉燈(但未到路口)所以沒有特別注意它
但是我在與他並行時她突然性的右轉過來(那時號誌燈剛由紅轉綠沒多久)
我見狀立即要靠右閃避但閃避不急
我的左側手把與他的後照鏡(鏡片裂開)擦撞
我就雷殘了...
他那時又向前開原本以為他要逃逸但是他在路口停下並下車
我則還倒在地板上
自行爬起身上有輕微的擦傷與黑青
他那時還問我要如何處理我當然說打電話報警(還是我這個傷患報警的)
後來到警察局我做完筆錄後跟他稍微談了一下
他一直堅持說我超速我那時也因為我要右轉中平路腳踏板上還有半箱東西
我也不可能騎很快(4X左右)
她還跟我說他已經有打電話去問他後照鏡要2000元
意思就是打算各付各的��
本人在11/2617:25發生車禍中原路上近中平路(還未到路口)
我騎乘機車對方開汽車
我在行徑時對方突然打右轉燈(但未到路口)所以沒有特別注意它
但是我在與他並行時她突然性的右轉過來(那時號誌燈剛由紅轉綠沒多久)
我見狀立即要靠右閃避但閃避不急
我的左側手把與他的後照鏡(鏡片裂開)擦撞
我就雷殘了...
他那時又向前開原本以為他要逃逸但是他在路口停下並下車
我則還倒在地板上
自行爬起身上有輕微的擦傷與黑青
他那時還問我要如何處理我當然說打電話報警(還是我這個傷患報警的)
後來到警察局我做完筆錄後跟他稍微談了一下
他一直堅持說我超速我那時也因為我要右轉中平路腳踏板上還有半箱東西
我也不可能騎很快(4X左右)
她還跟我說他已經有打電話去問他後照鏡要2000元
意思就是打算各付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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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All Comments
By Hamiltion
at 2013-11-30T18:40
at 2013-11-30T18:40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
駕駛人之手勢.應依左列規定.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2.你尚未發現肇責.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
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
3.你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
By Valerie
at 2013-11-28T13:20
at 2013-11-28T13:20
對方說,,照後鏡2000,,,,,
我方說,,那就各付各的吧;醫療費用我就申請你保的強制險就好;我的工作損失還好,我明天就可以去上班;我精神好的很,所以精神慰撫金也沒關係的;
筆者說,,大大別忘了請司法單位向對方索取刑事之過失傷害罪判刑之後的易科之罰金;(約3~6萬左右)
以上
好爸爸與帥兒子
By Franklin
at 2013-12-01T17:26
at 2013-12-01T17:26
中部地區民眾可至本人辦公室免費諮詢,林老師親自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By Oliver
at 2013-11-29T21:30
at 2013-11-29T21:30
對方的保險公司,因為你有受傷,她有沒有第三人責任險都得出面!
所以你們爭議比較大的部分1.雙方責任比例2.財損的負擔
所以估多少錢不是重點,責任比例才是優先考量的,責任確定後再談財損還不遲!
By Candice
at 2013-12-01T22:42
at 2013-12-01T22:42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鐵定肇事主因
如果路口真像你說的由紅轉綠
那樣你不過才剛起步怎麼可能超速
對方可能得負全責
絕對不要順她的意各付各的
那樣你損失慘重
放心現在絕對是她比你還急
因為你與她只有民事問題,她與你還有刑事的過失傷害
你可以跟她說 等你的傷勢好了再來談和解
然後趁此去申請初步研判表,驗傷單跟車損估價也開立單據
看她有沒有誠意談和解
這種情形上法院提告她會比較吃虧
能和解最好
By Joe
at 2013-12-01T01:11
at 2013-12-01T01:11
機車駕駛先去看醫生,只要有受傷對方有責任,刑事(過失傷害)就會成立,再來對方如果不願意處理機車修理問題,請機車駕駛可自行修理(請先拍照留底),修車前請知會汽車駕駛,他可以來機車行看機車,再來就是等待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辦法請看警方事故登記聯單,各轄區可提出申請的日期不一樣,等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後,依照上面雙方的責任提出賠償。
機車騎士有受傷,醫療費用可向對方申請強制險,也可提出因受傷機天無法工作,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例如:宜休養3天),如有薪資轉帳或扣繳憑單,再加上請假證明,就可叫對方賠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損失。
車禍發生其實雙方都是不願意的,只要責任出來,有過失的一方應幫受害的一方,把車輛復元,其餘損失就看受害者自己的想法,如不嚴重就雙方退讓一步將事情盡速處理,雙方也可以安心。
By Isla
at 2013-11-30T03:08
at 2013-11-30T03:08
By Heather
at 2013-11-28T21:40
at 2013-11-28T21:40
因為再怎麼說他轉彎沒注意旁邊有無來車!
大車未禮讓小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要不然也可以跟他說和解互相賠錢!
你陪他2000元
阿叫他陪你2500元+醫藥費+受傷無法工作(看是要一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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