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精神賠償問題(詳細資料) - 工作
By Noah
at 2012-03-15T00:00
at 2012-03-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就是小弟住在台中市
在去年2011年10月31號發生車禍
那時車很多因為是晚上六點上下班時間
然後我發生車禍的情形是這樣的
因為車很多 那個路口很大
所以導致綠燈車道也塞車
小弟是直行摩托車 當時時速約30~50(騎在最外面的慢車道)
好巧不巧的塞了一排車 剛好有一個小空位(大概就剛好一台車可以穿越的大小)
那個路口很大 還有安全島的
但是因為那一排車都塞住了 所以視野見不到對向車道
就剛好要經過那一個小空位的時候
我看到左邊一台車開很快 我本能的往外閃
因為距離已經太近了,看到時就知道一定閃不掉了只能減輕傷害
但是還是被他車頭撞到了 (不閃的話會直接撞上他車門)
原來他是對向車道要左轉的車,轉彎開有夠快,自以為慢車道都沒車
而且當時塞成這樣他也不先探頭一下一下就衝出來
但是那個路口是只有綠燈的,沒有所謂的左轉燈
把我撞到右腳的髖關節骨折還有大腿骨的地方有一些裂痕
一休息就是四個月
最後鑑識報告出來的結果竟然他上面只寫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然後我那一攔寫涉嫌超速行駛..
因為那時是因為在醫院還不清醒
警察硬要問我也沒頭沒腦的回答他50~60的時速
他一來看到我再用手機就劈頭罵我說你媽這麼擔心你你還在那邊玩手機
我整個傻眼,傳簡訊跟學校請假講一下詳情,被一個莫名其妙的警察罵
我就沒頭沒腦的回他50~60
結果竟然開出這種結果
請問這還有上訴空間嗎?
如果沒有
那我能不能要求精神賠償
因為我在休息的期間學校一請就是請了2個禮拜
分數扣也是照扣,這樣對我也不公平
然後再者我兩個禮拜後開始上課都要靠我娘載上下課
什麼事情都沒辦法做,心情上的壓力真的很大
二十幾歲的人了還這麼麻煩老媽
對方雖然一開始有誠意
但是鑑識報告很明顯他沒有說出他當時開多快
我真的很憤怒
因為我沒有超速我自己知道
(連摩托車行的老闆修我的車時,都說他看我這個車的受傷的地方根本沒騎很快,況且我除了骨折以外沒什麼外傷,是因為倒下去的力道很大才導致骨折)
我休息了四個月從2011十月三十一出車禍到今年這個月,我住院只有住兩天,雖然痛得要死還是用拐的拐回家,因為健保病房實在太吵無法休息
然後醫生說我這個有一條動脈,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還是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今年暑假要回去評估看要不要把鋼釘拿出來
請問在我的個案中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可以的話合理的範圍是在多少?
要求的話會不會讓對方覺得我在坑他?
因為我在出事之前我一直覺得精神賠償是坑錯的那一方的一筆錢
出事後我才知道那有多痛,有多麻煩別人,心情沒有一天不沮喪
我才知道精神賠償原來是應該的..
麻煩懂得給我一個大概的數字,合理就好
謝謝
已更新項目:
因為快過追訴期了麻煩懂得大大給我答案我好趕緊處理QQ
2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了
小弟雖是學生但是是22歲才回去念高中夜校的
白天一直有工作
可以請到在職證明或是薪資證明
然後我問的是除了他要負責的部分
就是精神賠償
因為我們已經算好醫療費用包含開刀+住院費用+修車+用具
一共也才一萬三而已@@
因為真的很不方便沒有辦法一直跑醫院也沒有必要
就是一直在家休養,無法正常走路要靠拐杖支撐
休息了四個月最近才能去上班
到了今年暑假還要再評估一次要不要把鋼釘取出
3 個已更新項目:
然後我的薪水加上麻煩我老媽他前一個月幾乎都沒辦法工作
算一算可能也在七八萬上下而已.
我只是對精神賠償這個部分比較好奇
是否能要求
要求的話要在多少合理
要提出什麼理由&證據
在去年2011年10月31號發生車禍
那時車很多因為是晚上六點上下班時間
然後我發生車禍的情形是這樣的
因為車很多 那個路口很大
所以導致綠燈車道也塞車
小弟是直行摩托車 當時時速約30~50(騎在最外面的慢車道)
好巧不巧的塞了一排車 剛好有一個小空位(大概就剛好一台車可以穿越的大小)
那個路口很大 還有安全島的
但是因為那一排車都塞住了 所以視野見不到對向車道
就剛好要經過那一個小空位的時候
我看到左邊一台車開很快 我本能的往外閃
因為距離已經太近了,看到時就知道一定閃不掉了只能減輕傷害
但是還是被他車頭撞到了 (不閃的話會直接撞上他車門)
原來他是對向車道要左轉的車,轉彎開有夠快,自以為慢車道都沒車
而且當時塞成這樣他也不先探頭一下一下就衝出來
但是那個路口是只有綠燈的,沒有所謂的左轉燈
把我撞到右腳的髖關節骨折還有大腿骨的地方有一些裂痕
一休息就是四個月
最後鑑識報告出來的結果竟然他上面只寫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然後我那一攔寫涉嫌超速行駛..
因為那時是因為在醫院還不清醒
警察硬要問我也沒頭沒腦的回答他50~60的時速
他一來看到我再用手機就劈頭罵我說你媽這麼擔心你你還在那邊玩手機
我整個傻眼,傳簡訊跟學校請假講一下詳情,被一個莫名其妙的警察罵
我就沒頭沒腦的回他50~60
結果竟然開出這種結果
請問這還有上訴空間嗎?
如果沒有
那我能不能要求精神賠償
因為我在休息的期間學校一請就是請了2個禮拜
分數扣也是照扣,這樣對我也不公平
然後再者我兩個禮拜後開始上課都要靠我娘載上下課
什麼事情都沒辦法做,心情上的壓力真的很大
二十幾歲的人了還這麼麻煩老媽
對方雖然一開始有誠意
但是鑑識報告很明顯他沒有說出他當時開多快
我真的很憤怒
因為我沒有超速我自己知道
(連摩托車行的老闆修我的車時,都說他看我這個車的受傷的地方根本沒騎很快,況且我除了骨折以外沒什麼外傷,是因為倒下去的力道很大才導致骨折)
我休息了四個月從2011十月三十一出車禍到今年這個月,我住院只有住兩天,雖然痛得要死還是用拐的拐回家,因為健保病房實在太吵無法休息
然後醫生說我這個有一條動脈,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還是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今年暑假要回去評估看要不要把鋼釘拿出來
請問在我的個案中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可以的話合理的範圍是在多少?
要求的話會不會讓對方覺得我在坑他?
因為我在出事之前我一直覺得精神賠償是坑錯的那一方的一筆錢
出事後我才知道那有多痛,有多麻煩別人,心情沒有一天不沮喪
我才知道精神賠償原來是應該的..
麻煩懂得給我一個大概的數字,合理就好
謝謝
已更新項目:
因為快過追訴期了麻煩懂得大大給我答案我好趕緊處理QQ
2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了
小弟雖是學生但是是22歲才回去念高中夜校的
白天一直有工作
可以請到在職證明或是薪資證明
然後我問的是除了他要負責的部分
就是精神賠償
因為我們已經算好醫療費用包含開刀+住院費用+修車+用具
一共也才一萬三而已@@
因為真的很不方便沒有辦法一直跑醫院也沒有必要
就是一直在家休養,無法正常走路要靠拐杖支撐
休息了四個月最近才能去上班
到了今年暑假還要再評估一次要不要把鋼釘取出
3 個已更新項目:
然後我的薪水加上麻煩我老媽他前一個月幾乎都沒辦法工作
算一算可能也在七八萬上下而已.
我只是對精神賠償這個部分比較好奇
是否能要求
要求的話要在多少合理
要提出什麼理由&證據
All Comments
By Agatha
at 2012-03-19T09:03
at 2012-03-19T09:03
路口肇事 沒分誰撞誰就誰對錯 誰過中心點一半 誰就是對錯
相對路權 對方為轉彎車(肇事主因)應讓我方直行車(肇事次因)先行
絕對路權 轉彎車為肇事主因 直行車無責任
現行的法令是絕對路權 ?或 相對路權?
絕對路權(是表示只有分有肇責 與無肇責) 而相對路權(是表示依肇因程度來分攤肇責)
鑑定委員會鑑定使用相對路權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直行車應負(肇事次因) 這次因就是涉嫌超速 所以你說低於50或是更低速度 鑑定結果還是你為次因
右腳的髖關節骨折還有大腿骨的地方有一些裂痕 這裂痕也算是骨折 這些傷害 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依你傷害 大概可申請看護費用3萬6仟醫療收據中有健保給付外需要自負額部分有多少請領多少 最高20萬 應該費用如果沒特殊醫療器材只有1-2萬領可申請交通費用 醫院往回家理交通費用 只要有計程車收據就可以申請
給付範圍及保險金: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二十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依殘廢等級給付,最高至一百六十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一百六十萬元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及死亡最高給付一百八十萬元
每一事故無累計給付上限
可以申請的項目為: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外要求對方賠償部份為:
一.醫療上支出:所謂醫療上支出 包括必要的住院費 手術費 藥品費 診斷費…等 該費用是否為必要 應由專業醫師之判斷認定 被害人主張醫療費用賠償者 應以醫療收據為憑
二. 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所謂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係指事故前所不須 事故後所必須者而言 如就醫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資 住院期間的伙食費 看護費…等 實務上皆得請求 被害人主張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三.非財產上之損害 精神慰撫金: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此種賠償類型因無具體可見之損害 難有一定公式計算賠償數額 故實務上法院多會參考被害人的年齡、身分、地位、職業…等因素 個案酌量
四.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失 薪資理賠: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 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所謂勞動力減損 係指被害人因傷而無法工作而言 單純的未工作不等於不能工作 被害人主張薪資理賠者 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天數與薪資證明為憑 如無薪資證明已勞保最低工資18780月薪要求
五 .物之毀損之損失:修繕的發票或收據為憑 工資、零件都得一一列舉 受損部位及更換零件以照相為憑
右腳的髖關節骨折還有大腿骨的地方有一些裂痕 以大腿骨折一般行情有20-30萬 又同時有髖關節骨折可加10萬左右
大概加起來40萬左右 當然這只是參考還是要依據你的需求來要求對方
對方車輛如有保強制險之外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應該會賠償以上金額左右
如果對方有保險就找保險賠償 如果保險公司賠償金額跟我方所要求金額差距太多當然就直接找對方 對方無誠意和解 因為已經快超過刑事追溯期 可直接跟處理警員說你要告對方即可 那警方會在一次製作雙方筆錄後即移送地檢署
在車禍中 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1%以上就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 追溯期6個月
我方所要求的賠償屬於民事侵權行為損壞賠償責任 追溯期為2年
2012-03-15 10:07:24 補充:
意見者: 天下第三大軍師 ( 大師 4 級 )
擅長領域: 股票 | 生活法律
發表時間: 2012-03-15 07:42:41
[ 檢舉 ]
答案複製 貼來貼去 也要挑個標準又好的
尤其是 看護費 是每日2000~2400
1200是向 意外險請領額度 (拜託 別老貼沒實際經驗者訊息)
大腿骨折 本人在20年前 就成功向台灣產物請領過40萬元
如經過 訴訟 還可請求 動能力成數減損*退休年
有時間 本人會來搶答
以視正解
不筆戰純粹幫網友
強制險可以請領看護費一天1200 最高可申請30天 請問不知你申請那家保險成功過2000-2400
2012-03-15 10:20:52 補充:
個人才疏學淺 看護費是固定的金額 一天就是1200 沒多少道多少2000-2400 是一般請看護的行情費用嗎?
大腿腿骨折 20-30萬只是一般行情
大腿腿骨折 我再98年曾經賠過67萬元
注意看內容 依個人身分地位薪資所得總總去要求對方 網友只提供他是學生 以及他4個月休息 只有住院2天 並無其他職業 而學生可以要求 可以要求多少??
大師如對我回覆內容有錯 希望告知本人悉心接受謝謝!
2012-03-15 13:26:18 補充:
大師注意一下我的回答 我有分開 第一個是 強制險理賠申請 第二個他可以向對方要求 再來我有說對方車輛如果有強制險除外第三人一外責任險 個人認為並無錯誤 如有錯誤希望告知 有錯當改謝謝!
[強制險可以請領看護費一天1200 最高可申請30天
這部分單項明細只是意外險辦理出險 上限金額
並非 賠償部分之單項明細]
強制險可申請一天1200最高30天 因看護費用一般在2000左右 在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可以補足
2012-03-15 13:26:41 補充:
例如:受害者因大腿骨骨折 醫生開具診斷證明大腿骨骨折 住院出院在家需要專人看護60日 在強制險中可申請30天一天1200 另外意外險部份可以賠付30*800+30*2000
加總之後強制險+第三人意外險 為看護費用總共12萬元
所以大師把意外險跟強制險分開了 其實這二種保險是不同的
2012-03-15 13:29:47 補充:
如果一件車禍 日期拖到有6個月左右 當然在醫療以及後續醫療都有相當性的療程 那在大師所說的 醫生開具相當性的遺留或殘留有後遺症 在要求給付金額當然會高一些 但以此案一般學生 而且並無說明遺留後遺症 而且正當年輕力壯 無遺留後遺症 在未上法庭之前可以要求多少 我拿捏40萬左右應該是合理的吧
當然我也在後面補上 這只是參考價錢 上法院依據的是 憑據跟法條 沒憑沒劇法官不會亂給
要是真殘留有後遺症 此後遺症影響到以後日常生活 或是工作 那就不能以100萬200萬賠償來衡量之 你說對吧
2012-03-15 18:38:00 補充:
我自已看自已回答 有分開耶
強制險理賠申請
再來是另外要求的部分可以跟對方要求
再來是對方有投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保險公司 可以賠償
可能我自已沒發現 發表內文 太籠統吧 大師都無法會其意 下次我改進
2012-03-15 18:38:29 補充:
醫生證明不足 也不可能在慰問中強調到 有遺留後遺症的要求金額 只是可以加強一些一點 就本案而言 我還是認為 既無後遺症 又年輕力壯 住院2天休息4個月 所提共的憑據不足 40萬是合理的
大師所說的案例 大腿骨骨折20萬 齒斷二顆直牙行情一顆6-10萬 要求20萬
唇稍損 因外傷至日後羞於面對人與社會大眾 對日後婚姻影響 30萬
2012-03-15 18:38:45 補充:
如達到強制險中可申請顏面殘廢標準 在顏面部遺存雞卵大以上之瘢痕或五公分以上之不規則線狀痕,或直徑三公分以上之組織凹陷(與人相遇時可引起他人注意之程度)者。男性:第十級二十八萬元
女性:第八級四十五萬元 當然我以沒達到標準衡量下30萬 如果有達到這賠償金額 不是比大師說的還要多
如果二案都是只有單單大腿骨骨折 可以放在一起討論 我個人認為二案有些差距
2012-03-16 13:11:33 補充:
以上都有說到
請醫生開具診斷書住院出院在家 需要專人看護多少時日 需要修養或是不能工作多久 [修養是參考]不能工作才是憑據 你的傷勢應該可以開到60天左右
拿此診斷書 以及全部醫療收據 跟交通費用 可以跳過對方不需要和解就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
單單收據跟看護費用一你描述可以申請6-7萬的強制險給付
2012-03-16 13:12:16 補充:
其他要求在內容中都有 工讀或是專職 薪資要求在內容中都有
拔取剛丁是二次手術 二年後或是三年後拿取 都無關病情 要請醫生評估 恢復性相當好 當然把他拿掉 放在裡面不拿取也不會怎樣 此手術需住院一天 第二天就可以出院 手術很簡單只是把剛丁拔除 這費用當然包刮在要求裡面
要求重點在 :
第一.如果薪資是2萬多或是3萬以下
第二.我方住院2天休息4個月
第三.經過快5個月左右 應該都有複診過 醫生跟你並無發現遺留有後遺症 也就是恢復相當良好
2012-03-16 13:13:31 補充:
回答超過1000字 用意見回答
2012-03-16 13:13:54 補充:
第四.骨折後並無後遺症 以你二骨骨折 也沒看到你的診斷書 大概幫你分析車禍骨折有分很多種:開放性.粉碎性.閉鎖性.封閉式.一般性骨折5大類 以大腿骨只有裂痕屬於封閉式骨折以你的年紀骨質正常2-3個月就可恢復 一般髖關節骨折恢復性時間比較長 需要3-6個月左右 一般會遺留有後遺症 都在短期內2-3個月就會發現 現今並無發現那代表以後應該也不會有 可詢問醫生會附狀況在考量
第五.薪資3萬左右*6=18萬 當然你拿多少薪資證明就乘以幾個月這3萬只是參考
2012-03-16 13:17:34 補充:
http://tw.myblog.yahoo.com/xz245
2012-03-16 13:17:53 補充:
留言網址
By Olivia
at 2012-03-16T05:26
at 2012-03-16T05:26
但是我們有問到這個部分
他說這個地方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因為那個關節有一條動脈在那邊
所以還是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我有稍微在網路上查過
弄一個不好可能引發關節壞死要換人工關節
2012-03-15 23:36:05 補充:
還有還有新的資料我放在補充那邊麻煩大師們過目
還有什麼詳細情形再問我我在補充上
再請大師們幫我分析
感激不盡
By Irma
at 2012-03-19T19:08
at 2012-03-19T19:08
尤其是 看護費 是每日2000~2400
1200是向 意外險請領額度 (拜託 別老貼沒實際經驗者訊息)
大腿骨折 本人在20年前 就成功向台灣產物請領過40萬元
如經過 訴訟 還可請求 動能力成數減損*退休年
有時間 本人會來搶答
以視正解
2012-03-15 11:15:15 補充:
強制險可以請領看護費一天1200 最高可申請30天
這部分單項明細只是意外險辦理出險 上限金額
並非 賠償部分之單項明細
向法院或他造(對方申請)是以目現最低時薪計算並不為過(1天24H)
所以是2000~2400之間
如是2000折算一日 在扣除意外險辦理出險金額減
(1200*30)不足部分 是他造必須補上
唯總和之數據 必須依據在除肇事比例
2012-03-15 11:22:54 補充:
關於 慰問金部分 是以雙方年薪 傷害程度 是否能完全復原程度而評估外
並非以我方為學生評估(無收入評估之)
是以他造收入評估之
小女發生案件時 年16歲 又無照 開放性大腿骨折+齒斷2顆+唇部小疤痕˙
請求70萬慰問金 法官完全判准 唯肇事比例為40%計算之(因無照關係)
以上是 本人替小女爭取5年餘訴訟 三審定讞案例
2012-03-15 11:28:53 補充:
動能力之成數減損 與住院天數無關
看醫師 診斷與病情說明書 以及當事人 是否表示 陰雨天會抽痛等有關
一般來說 骨折都有一定成數減少 故 亦可用
年薪之總和*後續就業收入*動能減少成數*肇事比例*一次給付利息=動能力成數減損 所求損失
2012-03-15 15:56:32 補充:
您怎分開法?在下依然看不出文義?
事實上意外險部分請領與總額
意外險辦理出險理賠員會自然分開
所以 請求者是針對對方請求其總額
再由總額去扣除出險部分或明細
其次是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意外保險條例是有此項可申請
但上了法院 法官又會以此非與車禍損害無關而刪除
2012-03-15 16:01:32 補充:
殘留有後遺症 此後遺症影響到以後日常生活
這部分 仔細研判 需要有計算式去說服法官
既我上述有言 動能力成數減損
沒有計算方式 會給駁回或刪除
但若 醫師證明不足 可以在慰問金內去強調
所以 本人案例 骨折 齒斷2 唇稍損
可以爭取到70萬元 慰問金 就是此部 加強言明
2012-03-16 17:51:13 補充:
不論是:開放性.粉碎性.閉鎖性.封閉式.一般性骨折
尤其是 西醫師認為最沒事的那種
5~10年後後遺症或併發症 增生病變為骨刺 機會最大
故一般骨折要求動能力成數減少10~20%並不為過
增生病變為骨刺 那動能力成數減少是50~90%
動能力成數減少是50~90%
明知是如此 卻也還很難取得殘障手冊
求職更是受到極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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