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車禍賠償如何處理 - 醫生Belly · 2009-06-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開車後退不小心撞到一位阿婆.造成他ㄉ左腳拇指第3跟4隻斷掉.他跟我要求理賠7萬5.這樣會不會太多一點 .= = " 我有問醫生.醫生說那種不用擦藥.打石膏過2.3ㄍ月就會自癒.ps.我一切都有照交通處理.麻煩專家幫小第解答.拜拖...很急 = =醫生All CommentsOphelia2009-06-09發問的大大你好請務必耐心看下去以免自誤!!依照對方的傷勢情形來看對方所求償的金額尚可!!但不至於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建議我方稍微殺價後 速與對方和解 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原因如下!!在本案中我方有兩個部分的責任要去面對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下面分別來為你說明。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 2 年),對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對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對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強制險中可申請 每日1200元 最多30日之賠償)(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超過每日1200元之部分 及超過30天的部分 對方可另外向我方求償) i.精神賠償!! 依照你陳述對方的傷勢情形來看,光就看護費用及精神賠償的部分其金額就會超過 7萬五千元故 建議我方速與對方和解為上!!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因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我方將面對『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對方將會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來讓我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對方提出之條件。相信對方目前應該就是在這部分有去了解與研究才會開出這樣的金額,我方確實要多加考慮!!三 .再以你文中所述 對方為老人家我方還需考量到對方年紀大傷口不易愈合!!小心有任何併發症的產生後續 我方將更難處理!!四.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之!! Daniel2009-06-09你住哪呢?全部要求理賠7萬5嗎?如和解要注意到和解書的內容以免對方又來要錢Related Posts為何常得筋腱炎?聲音撒啞已2至3年,可以麻煩提供保養措施嗎?交通事故的問題~很急~吼吼吼有躁鬱症給想哺育母乳的偉大媽媽們~經驗分享
All Comments
請務必耐心看下去以免自誤!!
依照對方的傷勢情形來看
對方所求償的金額尚可!!
但不至於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建議我方稍微殺價後 速與對方和解
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原因如下!!
在本案中我方有兩個部分的責任要去面對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下面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 2 年),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對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對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強制險中可申請 每日1200元 最多30日之賠償)
(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超過每日1200元之部分 及超過30天的部分 對方可另外向我方求償)
i.精神賠償!!
依照你陳述對方的傷勢情形來看,
光就看護費用及精神賠償的部分
其金額就會超過 7萬五千元
故 建議我方速與對方和解為上!!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我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對方將會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我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對方提出之條件。
相信對方目前應該就是在這部分有去了解與研究才會開出這樣的金額,
我方確實要多加考慮!!
三 .再以你文中所述 對方為老人家
我方還需考量到對方年紀大
傷口不易愈合!!
小心有任何併發症的產生
後續 我方將更難處理!!
四.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