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傷害刑事問題(急) - 醫生
By Hamiltion
at 2014-09-10T00:00
at 2014-09-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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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前幾天騎機車於被一輛機車給撞到了,對方有100%的責任(當下他承認自己的錯誤,也口頭承諾會做全額賠償).
因為事情經過不是重點,所以關於車禍細節不再敘述,若是上法院開庭我是有絕對勝算,有叫警察作筆錄與拍照製圖.
隔天我打電話談和解的細項與金額,對方竟全盤否認甚至不承認他有撞到我(車子就有撞擊痕跡還要抵賴,這我不擔心,有物證照片加警察備案),電話中說了10分鐘可以確定是沒的談了,現在開始走法律途徑.
我想問的是:
1.如果我提過失傷害刑事訴訟,他會被判多久,大約就好,或是被役科罰金罰多少?我的身上四肢多處擦傷,公司請病假在家休養5天,車禍當晚有開醫生診斷證明.
2.如果過失傷罪成立的話,他會有案底嗎?
3.我的新車價要14萬,住家隔壁估計要修10萬,車架車殼水箱引擎周邊很多零件都換新的,假如法院判決也判賠10萬,那我是否能選擇不修直接拿現金?因為大修過的車都不好騎了,寧可貼錢買新的.
4.關於精神賠償,我全身多處擦傷,但沒有骨折與其他症狀,手腳膝蓋有點腫,在家休養五天就好了,大概是這種程度,醫生診斷證明只有寫"四肢多處擦傷",這樣我該求償多少錢為合理範圍?我身分為一般上班族,任職基層主管,日薪換算是為2500左右,精神賠償好像法官會因"人"而異沒錯吧?
ps:我不打算去調解委員會了,因為我的是新車,調解頂多是幫我修好能騎,這樣我的身體傷害沒人賠,是否該平白無故受這種罪?還有一輛騎不到半年的新車變台大修過的破車,有誰願意呢?
已更新項目:
補充兩點:
1.與對方電話中談話,他似乎認為只要賠個2~3萬就很合理了,所以我與他沒的談~
2.精神賠償我理想的金額是兩萬,會太多很過分嗎?關於法官的判決會同意嗎?
對方違規不當駕駛,說白話就是騎快飆車,我不想因為這種人而平白無故受罪.
因為事情經過不是重點,所以關於車禍細節不再敘述,若是上法院開庭我是有絕對勝算,有叫警察作筆錄與拍照製圖.
隔天我打電話談和解的細項與金額,對方竟全盤否認甚至不承認他有撞到我(車子就有撞擊痕跡還要抵賴,這我不擔心,有物證照片加警察備案),電話中說了10分鐘可以確定是沒的談了,現在開始走法律途徑.
我想問的是:
1.如果我提過失傷害刑事訴訟,他會被判多久,大約就好,或是被役科罰金罰多少?我的身上四肢多處擦傷,公司請病假在家休養5天,車禍當晚有開醫生診斷證明.
2.如果過失傷罪成立的話,他會有案底嗎?
3.我的新車價要14萬,住家隔壁估計要修10萬,車架車殼水箱引擎周邊很多零件都換新的,假如法院判決也判賠10萬,那我是否能選擇不修直接拿現金?因為大修過的車都不好騎了,寧可貼錢買新的.
4.關於精神賠償,我全身多處擦傷,但沒有骨折與其他症狀,手腳膝蓋有點腫,在家休養五天就好了,大概是這種程度,醫生診斷證明只有寫"四肢多處擦傷",這樣我該求償多少錢為合理範圍?我身分為一般上班族,任職基層主管,日薪換算是為2500左右,精神賠償好像法官會因"人"而異沒錯吧?
ps:我不打算去調解委員會了,因為我的是新車,調解頂多是幫我修好能騎,這樣我的身體傷害沒人賠,是否該平白無故受這種罪?還有一輛騎不到半年的新車變台大修過的破車,有誰願意呢?
已更新項目:
補充兩點:
1.與對方電話中談話,他似乎認為只要賠個2~3萬就很合理了,所以我與他沒的談~
2.精神賠償我理想的金額是兩萬,會太多很過分嗎?關於法官的判決會同意嗎?
對方違規不當駕駛,說白話就是騎快飆車,我不想因為這種人而平白無故受罪.
All Comments
By Quanna
at 2014-09-11T14:33
at 2014-09-11T14:33
回答1.沒有一定答案.若要說大約可能是1到3個月左右.若判一個月罰金是3萬元.2個月是6萬元.
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如果過失傷罪成立的話,他會有案底嗎?
回答.會有前科的.
3.我的新車價要14萬,住家隔壁估計要修10萬,車架車殼水箱引擎周邊很多零件都換新的,假如法院判決也判賠10萬,那我是否能選擇不修直接拿現金?因為大修過的車都不好騎了,寧可貼錢買新的.
回答.可以.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一般都是維修恢復原狀.
4.關於精神賠償,我全身多處擦傷,但沒有骨折與其他症狀,手腳膝蓋有點腫,在家休養五天就好了,大概是這種程度,醫生診斷證明只有寫"四肢多處擦傷",這樣我該求償多少錢為合理範圍?我身分為一般上班族,任職基層主管,日薪換算是為2500左右,精神賠償好像法官會因"人"而異沒錯吧?
回答.沒有一定標準.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4-09-10 23:35:04 補充:
3.我的新車價要14萬,住家隔壁估計要修10萬,車架車殼水箱引擎周邊很多零件都換新的,假如法院判決也判賠10萬,那我是否能選擇不修直接拿現金?因為大修過的車都不好騎了,寧可貼錢買新的.
回答.可以.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對方若有投保第3人責任險就用第3人責任險理賠.一般都是維修恢復原狀.但有的車輛較特殊.若不能維修恢復原狀保險公司有可能直接賠償金額.但賠償金額還是依據法院判賠多少就賠償多少.若對方沒有投保第3人責任險就只有自掏腰包賠償.
By Quintina
at 2014-09-11T02:45
at 2014-09-11T02:45
修車費為"折舊後的材料費+工資"
不可能給你錢...不修車
只能修好車...你自己再賣
至於多久判刑....3個月到2年都有可能
可判多久...過失傷害6個月以內....
只要判刑....他就會有刑事紀錄
至於精神賠償
每人不一....沒有ㄧ定的金額
每個法官的認知也不同
By Oliver
at 2014-09-12T14:19
at 2014-09-12T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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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9-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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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推薦哪間不錯的診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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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4-09-10T00:00
at 2014-09-10T00:00
在沒有人的情況下
感覺就好像旁邊有人
然後會把自己內心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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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14-09-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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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9-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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