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已知工作未滿1年,離職需提前10天提出
假設2/19提離職
離職日期壓2/29(剛好碰到228連假)
月薪該如何計算?
1. 算到2/26 -依工作天數比例26天計算 (連假不支薪)
2. 算到2/29 -完整月薪 (連假也需支薪)
請問依照勞基法哪個才是正確的?
如果算到2/26是違法的話,可以檢舉嗎?
先在此感謝大家回覆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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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工作未滿1年,離職需提前10天提出
假設2/19提離職
離職日期壓2/29(剛好碰到228連假)
月薪該如何計算?
1. 算到2/26 -依工作天數比例26天計算 (連假不支薪)
2. 算到2/29 -完整月薪 (連假也需支薪)
請問依照勞基法哪個才是正確的?
如果算到2/26是違法的話,可以檢舉嗎?
先在此感謝大家回覆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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