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此版發文,有許多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大大
小妹我在 9/17到職,已經確定明年3/11號的飛機,要去韓國遊學,
公司部分想要做到2/28,依照勞基法規定我必須十日前預告離職,
請問我應該過完年1/18就提離職嗎?
還是過年前就提呢?
因為公司福利真的不好,我也不期望自己會有年終可領
無全勤、無獎金(端午、中秋)、無特休、事假要*1.33 .etc
同事有告知我老闆會扣薪水等等,公司十號發薪水,如果不想被扣10天薪水
必須只做到月底,最後一次領薪水必須親至公司領現金。
可是我是3/11號的飛機,可以請家人代領,也是可以的吧!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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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我在 9/17到職,已經確定明年3/11號的飛機,要去韓國遊學,
公司部分想要做到2/28,依照勞基法規定我必須十日前預告離職,
請問我應該過完年1/18就提離職嗎?
還是過年前就提呢?
因為公司福利真的不好,我也不期望自己會有年終可領
無全勤、無獎金(端午、中秋)、無特休、事假要*1.33 .etc
同事有告知我老闆會扣薪水等等,公司十號發薪水,如果不想被扣10天薪水
必須只做到月底,最後一次領薪水必須親至公司領現金。
可是我是3/11號的飛機,可以請家人代領,也是可以的吧!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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