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 - 考試
By Olive
at 2007-02-27T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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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icepeiyi (沛沛)》之銘言:
: 看了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的考題
: 怎麼大部分都是選擇題啊
: 以醫生在社會上的地位 至少有高考三等以上的資格吧
: 怎麼不像高考都幾乎以申論為主 而幾乎都採選擇題方式出題
: 是因為內容不適合用申論的形式來出嗎?
: 還是有別的原因?
雖然通過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
這項考試的人
可以拿到醫師執照 也可以被稱作醫師
但它代表的真正意義
只是醫師養成訓練的開始而已
他們必須在各大醫院申請當住院醫師
開始磨練自己的經驗 知識 技能
才能當一個專科醫師
也就是你去醫院看病時坐在診間幫你問診的那個人
再來 要成為真正有資格有能力坐在診間幫人看病
要經過哪些訓練
我以中華民國心臟專科醫師的訓練規定為例 摘要一些重點跟大家分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符合各國醫學教育進步之趨勢,特制訂心
臟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其目的為培養優秀心臟科醫師及發展國內有關心臟科醫療之學識、
技術、設備及研究,使能對國民之健康有更大之貢獻。
第二條 本會為一依法設立之民間學術團體,其認定之合格心臟科專科醫師,僅限於其對
心臟科學識、技術及經驗。對政府所頒佈之有關醫師資格及醫師開業之各項法規,並不抵
觸。
第三章:心臟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應具備之資格
第六條 申請心臟專科醫師甄試者,須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1. 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院、或醫學專科學校畢業並有該醫學
院之畢業證書。
2. 曾通過考試院之醫師考試,並持有該院之醫師考試合格證書。
3.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醫師證書。
4. 取得內、外或小兒科之專科醫師資格者。
5. 參加本會取得普通會員醫師資格半年以上者。
第五章:申請心臟專科醫師必備之臨床訓練綱要
第十一條 申請心臟專科醫師甄試者,須具有一年實習醫師訓練完成後之三年一般內外、
小兒科住院醫師及二年心臟專科之臨床訓練。
第十二條 在本會認可之心臟專科醫師訓練機構,完成兩年心臟專科訓練。
第十三條 二年心臟專科臨床訓練之課程及時間之分配,須依據本會專科醫師訓練內容規
定施行。(細則另訂之)並應事先送請甄審委員會備查。
第十四條 心臟專科醫師臨床訓練受訓期滿,受訓醫師必需熟悉各種心臟血管疾病之診斷
、急救及治療。
第十五條 心臟專科醫師應遵本會規定,定時接受再訓練之計畫。
第十六條 專科醫師訓練若無法連續接受二年訓練,最長完成訓練時間需在五年內完成,
而分段接受訓練者,期間不得間隔三年。
最後是你所在意的考試問題
心臟科專科醫師之考試,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為筆試,第二部份為口試,申請甄試之醫
師,須先參加第一部份之筆試,當筆試及格後,始能參加第二部份之口試:
一、心臟專科醫師甄審筆試部份:
1. 心臟專科醫師甄審筆試部份,每年舉行一次,筆試之日期、地點及費用,由理監事
會決定後公佈或個別通知之。
2. 筆試採用選擇題,時間為三小時,內容分兩部,前一部份有關心臟科之各種基礎醫
學(試題佔三分之一),後一部份由臨床心臟學出題(試題佔三分之二)。
3. 筆試小組於評定成績後,公佈標準答案並將成績呈報甄審委員會,由甄審委員會通
知各申請甄試醫師及格或不及格,但不公布分數。
4. 筆試及格有效期為兩年。
6. 如筆試不及格,可於下次舉行筆試時申請再試,如連續三次不及格時,則須在職訓
練滿壹年並取得證明以後再申請參加筆試。
二、心臟專科醫師甄審口試部份:
1. 心臟專科醫師甄審口試部份,每年亦舉行一次,口試之日期、地點及費用由理監事
會決定後公佈或個別通知之。
2. 口試在指定之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內舉行,時間為三小時,內容包括:
1. 心臟科疾病之診斷及處理,
2. 與心臟血管疾病有關之基礎醫學,
3. 心臟血管疾病之流行病學,
4. 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心臟X光、核子心臟學及心導管檢查。
3. 甄審委員會由當地之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中之心臟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及當地具有專
長之著名心臟科醫師中,選聘七至十人,組成口試小組,擔任口試及評分,
為無給職並於考試後解散之。
4. 口試小組於評定口試成績後,呈報甄審委員會,由甄審委員會通知申請甄試醫師及
格或不及格,但不公佈分數。
5. 如口試不及格,可於下次舉行試時申請再試,如連續二次不及格時,則須重新參加
筆試,筆試及格後,再由請參加口試。
第十條
當申請甄試醫師於筆試及口試二部份考試及格,由甄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報請中華民國心
臟學會理監事會,發給心臟專科醫師合格之證書。並公佈其姓名地址。
好了 也許你覺得為什麼醫師執照考試只考選擇題好像沒有真正測試實力什麼的
但我覺得這項考試的真正目的
只是測試學生在醫學院七年內所該懂的基本知識有沒有到達一個門檻
好決定這個醫學生有沒有進醫院接受進一步磨練的資格
當通過了這項考試
就已經代表他對各種疾病病徵 診斷 病因 治療有最初步的了解
他有能力在醫院幫忙照顧病人 我們當然可以稱呼他醫師
但真正的好戲在後頭
必須經過幾年的磨練 讓醫院那些教授電到金光閃閃
好讓他成為一個專科醫師
他就可以根據他的經驗和訓練來診斷病人 治療病人
以上醫師的成長心酸血淚史 文長傷眼 還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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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的考題
: 怎麼大部分都是選擇題啊
: 以醫生在社會上的地位 至少有高考三等以上的資格吧
: 怎麼不像高考都幾乎以申論為主 而幾乎都採選擇題方式出題
: 是因為內容不適合用申論的形式來出嗎?
: 還是有別的原因?
雖然通過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
這項考試的人
可以拿到醫師執照 也可以被稱作醫師
但它代表的真正意義
只是醫師養成訓練的開始而已
他們必須在各大醫院申請當住院醫師
開始磨練自己的經驗 知識 技能
才能當一個專科醫師
也就是你去醫院看病時坐在診間幫你問診的那個人
再來 要成為真正有資格有能力坐在診間幫人看病
要經過哪些訓練
我以中華民國心臟專科醫師的訓練規定為例 摘要一些重點跟大家分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符合各國醫學教育進步之趨勢,特制訂心
臟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其目的為培養優秀心臟科醫師及發展國內有關心臟科醫療之學識、
技術、設備及研究,使能對國民之健康有更大之貢獻。
第二條 本會為一依法設立之民間學術團體,其認定之合格心臟科專科醫師,僅限於其對
心臟科學識、技術及經驗。對政府所頒佈之有關醫師資格及醫師開業之各項法規,並不抵
觸。
第三章:心臟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應具備之資格
第六條 申請心臟專科醫師甄試者,須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1. 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院、或醫學專科學校畢業並有該醫學
院之畢業證書。
2. 曾通過考試院之醫師考試,並持有該院之醫師考試合格證書。
3.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醫師證書。
4. 取得內、外或小兒科之專科醫師資格者。
5. 參加本會取得普通會員醫師資格半年以上者。
第五章:申請心臟專科醫師必備之臨床訓練綱要
第十一條 申請心臟專科醫師甄試者,須具有一年實習醫師訓練完成後之三年一般內外、
小兒科住院醫師及二年心臟專科之臨床訓練。
第十二條 在本會認可之心臟專科醫師訓練機構,完成兩年心臟專科訓練。
第十三條 二年心臟專科臨床訓練之課程及時間之分配,須依據本會專科醫師訓練內容規
定施行。(細則另訂之)並應事先送請甄審委員會備查。
第十四條 心臟專科醫師臨床訓練受訓期滿,受訓醫師必需熟悉各種心臟血管疾病之診斷
、急救及治療。
第十五條 心臟專科醫師應遵本會規定,定時接受再訓練之計畫。
第十六條 專科醫師訓練若無法連續接受二年訓練,最長完成訓練時間需在五年內完成,
而分段接受訓練者,期間不得間隔三年。
最後是你所在意的考試問題
心臟科專科醫師之考試,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為筆試,第二部份為口試,申請甄試之醫
師,須先參加第一部份之筆試,當筆試及格後,始能參加第二部份之口試:
一、心臟專科醫師甄審筆試部份:
1. 心臟專科醫師甄審筆試部份,每年舉行一次,筆試之日期、地點及費用,由理監事
會決定後公佈或個別通知之。
2. 筆試採用選擇題,時間為三小時,內容分兩部,前一部份有關心臟科之各種基礎醫
學(試題佔三分之一),後一部份由臨床心臟學出題(試題佔三分之二)。
3. 筆試小組於評定成績後,公佈標準答案並將成績呈報甄審委員會,由甄審委員會通
知各申請甄試醫師及格或不及格,但不公布分數。
4. 筆試及格有效期為兩年。
6. 如筆試不及格,可於下次舉行筆試時申請再試,如連續三次不及格時,則須在職訓
練滿壹年並取得證明以後再申請參加筆試。
二、心臟專科醫師甄審口試部份:
1. 心臟專科醫師甄審口試部份,每年亦舉行一次,口試之日期、地點及費用由理監事
會決定後公佈或個別通知之。
2. 口試在指定之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內舉行,時間為三小時,內容包括:
1. 心臟科疾病之診斷及處理,
2. 與心臟血管疾病有關之基礎醫學,
3. 心臟血管疾病之流行病學,
4. 心電圖、超音波心圖、心臟X光、核子心臟學及心導管檢查。
3. 甄審委員會由當地之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中之心臟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及當地具有專
長之著名心臟科醫師中,選聘七至十人,組成口試小組,擔任口試及評分,
為無給職並於考試後解散之。
4. 口試小組於評定口試成績後,呈報甄審委員會,由甄審委員會通知申請甄試醫師及
格或不及格,但不公佈分數。
5. 如口試不及格,可於下次舉行試時申請再試,如連續二次不及格時,則須重新參加
筆試,筆試及格後,再由請參加口試。
第十條
當申請甄試醫師於筆試及口試二部份考試及格,由甄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報請中華民國心
臟學會理監事會,發給心臟專科醫師合格之證書。並公佈其姓名地址。
好了 也許你覺得為什麼醫師執照考試只考選擇題好像沒有真正測試實力什麼的
但我覺得這項考試的真正目的
只是測試學生在醫學院七年內所該懂的基本知識有沒有到達一個門檻
好決定這個醫學生有沒有進醫院接受進一步磨練的資格
當通過了這項考試
就已經代表他對各種疾病病徵 診斷 病因 治療有最初步的了解
他有能力在醫院幫忙照顧病人 我們當然可以稱呼他醫師
但真正的好戲在後頭
必須經過幾年的磨練 讓醫院那些教授電到金光閃閃
好讓他成為一個專科醫師
他就可以根據他的經驗和訓練來診斷病人 治療病人
以上醫師的成長心酸血淚史 文長傷眼 還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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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2-28T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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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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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想當公務員很沒志氣嗎?
By Rosalind
at 2007-02-21T22:35
at 2007-02-21T22:35
Re: 想當公務員很沒志氣嗎?
By Megan
at 2007-02-21T22:06
at 2007-02-21T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