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休息日上班的薪水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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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xc7604 (找自己)》之銘言:
: 一例一休通過了 想知道就是週六上班的加班費如何算
: 假設時薪$150 一天工作8小時 週六上班的薪水是多少?
: 目前小弟公司的算法是:150*8*1.66=$1992
: 新制:150*2*2.33 + 150*6*2.66=$3093?
: 是這樣嗎?有請高手賜教 謝謝~


話說這個真的很多人都不懂 明明是切身相關的權益

簡單解釋一下

台灣勞基法有一個很黑心的地方 就是不管是以前的雙週84或目前的單週40

明明一個月的總上班時數只有160或168而已

但是計算時薪的方式卻是 全薪/8/30

美其名是假日雖然沒有上班一樣給你薪水 但實際上的目的是壓低你的時薪和加班費


有了以上的認知後 再來看所謂的假日加班

目前現行的勞基法 規定假日加班必須給1.33或1.66倍

但是請注意 我剛剛有提到 勞基法的認定是 假日沒上班卻有薪水

所以所謂的1.33或1.66實際上是只有0.33或0.66的時薪而已

因為原本的一倍已經含在你的月薪裡面了 你多的只有多於一倍時薪的部分而已


不過雖然法律規定最低的是這麼低 但是這麼低的加班費實質上是無法吸引人來加班的

所以正常有假日加班的公司 比如小弟目前待的半導體公司

計算假日加班費最低都是兩倍起跳的 也就是 全薪/8/30*8*2等於你的假日加班費

不過別忘了 因為勞基法中 你假日原本就有一倍的薪水

所以所謂的兩倍薪水實質上只有多拿到 全薪/30 而已

簡單講就是比平常日還難賺(因為平常日只有22天 等於每天賺 全薪/22 )


回到一例一休的假日加班 每七日應有一日例假及一日休息日

例假是必須得放的 強制放假 不管如何都不能加班

所以一週最多只能上六天班 上的第六天就算是休息日加班

休息日加班的前兩小時是 2.33倍 後六小時是 2.66倍

時薪的計算一樣是 全薪/8/30 然後 沒錯 你原本就有領一倍(這點真的很哭)

所以實質上真正的加班費是 前兩小 1.33 後六小1.66

附加條件是 未滿四小時必須給滿四小時加班費 四小以上未滿八小時需給八小時

避免有老闆假日摳你出來只加一小時毀你一天假期


然後回到你本身的例子

假設時薪150 目前勞基法最低可以只給 150*0.33*2+150*0.66*6=700

但是以上那種算法是黑心公司 我還真的沒聽過

一般的公司是給 150*8=1200 (比如說小弟的公司就是這樣算)

新制勞基法是 150*1.33*2+150*1.66*6=1900

所以轉換成新制後 小弟的假日加班費一天會多七百(假設時薪是150)


不過你有沒有注意到 實際上新制的加班費1900還比你原先的1992少欸

這樣的話表示你原本的公司給的加班費是優於勞基法的

這部分不會受到勞基法改制的影響


比如說小弟的公司 特休的制度優於勞基法

勞基法要滿一年才會有七天特休 但是我們公司是第一年就有十天特休

算法是每個月給10/12天

所以當我作滿一個月後就會有10/12天的假 半年就有五天的特休

那這時候所謂的特休新規定 滿半年先給三天特休 滿一年再給七天特休

等於滿一年總和有十天特休 比小弟待的公司現行制度稍差一點

等於新版勞基法的特休假優待的部分我就沒有機會賺到了


只能說勞基法規定的是最低底限 保障的是所有的人

原本優於勞基法的人其實不受新版勞基法的影響

不過可能會有點小小的不甘心 因為你原本就有1992的假日加班費

其他公司的人都只有1200的加班費 所以你加一天等於多別人快800 覺得很爽

但是修法後 別人假日加班增加到一天1900 你卻一樣還是1992

這樣的爽度就消失了 公司比別人優秀的感覺就沒有了

就像小弟待的公司的特休原本其實非常強 有的時候會覺得蠻爽的

但是勞基法把別的公司的條件也強迫提升後 我們公司的優勢就不見了

感覺就會覺得有點虧到 不過現在也很少人一輩子都待同一間公司

所以整體環境的提升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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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公司還加碼保留七天假 說到時候會轉換成特休假

等於第一年進公司就有17天特休假 其實關於假的部分 我們公司真的算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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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2-11
分析清楚推。重點真的是看公司 我之前待的公司就是優於
Jack avatarJack2016-12-12
不認同前面那段, 你認為放假日也要給錢這叫黑心?
Yedda avatarYedda2016-12-14
那等於過年的那個月完全不能請假, 不然日薪可是高到靠北阿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2-17
如果原本假日*2現在調降成勞基法的才真虧,我的公司依新
版計算每小時才多0.33倍,原本是1.33再加上當日原有的薪
水,如果老闆不改原本優於勞基法只會變成最低保障
Jacky avatarJacky2016-12-19
不太懂樓上,加班費算假日很偷沒錯啊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2-22
不太懂算法,不是變2.33嗎
Ethan avatarEthan2016-12-24
原本假日就有薪水 所以是1.33呀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2-24
舊版是0.33+原本的1=1.33 我們公司1.33+原本的1=2.33(
很多公司高過於這個值),新版是1.33+原本的1=2.33 其實
跟我們現在算法差沒多少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28
台勞學生時代就習慣被剝奪時間! 加班被壓榨這種國家文化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2-29
台勞早就被國家教育的很徹底! 中學生都待學校超長時間
Poppy avatarPoppy2017-01-02
這樣換補休不就滿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