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請假規定與新聞上看到的判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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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

請假理由及日數。

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

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此外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而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11049

該員工未依規定提出書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我只覺得法律是保障僱主的

一般員工哪懂得分哪些要提出書面哪些請假口頭告知即可。

大家覺得此一規則辦法是否有違國人之口頭請假之“習慣”

是否有修法的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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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9-10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9-11
員工自己要生了 都不會事前問一下怎麼請假?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9-12
看到新聞要的重點了 私事比公事多 老闆對其他人請假應該
不會用法律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9-16
育嬰留職停薪有跟急病或緊急事故能劃上等號嗎? 說不過
Jake avatarJake2014-09-19
建議你看判決書
看雙方的攻防 以及法官的心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9-20
因為一般懷孕的人都知道預產期,除非突然早產或其他原因,
Adele avatarAdele2014-09-21
所以請育嬰留職停薪也當列入計畫時程內.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9-21
園長有告訴她要書面 她自己硬不繳 她並非不知道要書面
Ida avatarIda2014-09-26
判例?應該只是判決而以吧
David avatarDavid2014-09-27
育嬰留職停薪跟急病差很多啊 同學 一個有制式申請書耶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10-01
請6個月以上留職停薪,會影響雇主人力調配,要求書面寫一下
Leila avatarLeila2014-10-03
姓名職稱起訖日子女出生日電話等等,有很過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