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作經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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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來好好重新編修一下自己的履歷

看是否可以幫助到自己的求職...




關於去年底被資遣後有找到一份業助的工作

但做到二月底時還是覺得這份工作不適合

加上家裡有些變故 因而提出離職申請

當時公司說明先留職停薪 等我考慮好再決定

最後還是於三月中完成了離職手續


由於這是我第一次的短暫工作期

因而並未把此項工作經歷列入工作經驗內

但由於之前的工作都屬行政 並未有業助的工作經驗

這三個月的工作靜驗如果列入是否會有幫助呢?



一方面擔心列入的話

屆時被問為何只做三個月就離職

會造成對方觀感不佳...

另一方面擔心不列入的話

對方會認為自己的待業期過長...



所以有點猶豫了

想多一個方向的職缺可以找

卻又擔心加上了反而並無幫助...

希望大家給予一點意見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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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0-04-01
不要列,有問到無業期間在做啥,必要時再回當過短暫業助.
年底到現在並不久,沒必要提一個看來是用來塞時間的資歷
Yedda avatarYedda2010-04-02
嗯嗯 瞭解 謝謝你唷^^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4-05
說是約聘到期就好了
Freda avatarFreda2010-04-08
我不建議講約聘,有些大公司對約聘的經歷會有歧視.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4-11
不一定要講被資遣,自己掰理由,像想尋找學習成長的機會.
講被資遣,有些面試者又會給你打折:能力不夠?表現差?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4-14
建議不要寫~年底到現在也沒幾個月~公司應該都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