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l00230266 (Austin)》之銘言:
: 我母親目前勞保年資為27年又17日
: 年齡50歲
: 申請勞保退休金
: 但是以前加保單位比較不固定分別在不同地方
: 最近這半年是投保在小魯的公司裡
: 投到今年6月份之後申請退休金
: 卻在今日收到一封勞保局公文,內容大概是...
: 案經查據貴單位稱,某君系擔任業務員工作,工作地點不固定,上班無需打卡,薪資以現
: 金方式領取,無某君領薪,工作,出勤,請假証明可提供,綜上,貴單位既無某君受雇具
: 體實証,難以認定某君為貴單位雇用實際從事工作之員工。
: 然後勞保局就把我最後幫我母親最後加保的那段時間不列入計算
: 只算到68-101年度的加保時間,27年又17日,當時母親年齡為46歲。
: 在以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58條2項退件...
: 請問何解...
: 有種勞保是都繳心酸的感覺
: 請個退休金還要被雞蛋裡挑骨頭...
各位好, 關於此案小弟有個延伸的疑問,
如果在未來勞保沒倒的情形下,
老年可以請領退休金.
若是勞保有持續繳費20~30年,
但在職涯中很難20~30年都待同一間公司,
甚至連公司都有可能會不見, 若在公司不見的情形下,
要如何翻出20~30年以前的工作證明呢? 唯一有的大概也只有有勞保繳費記錄.
若找不到繳費記錄以外的證明會被扣年資, 感覺令人毛毛的.
請問有人有相關的請領經驗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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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親目前勞保年資為27年又17日
: 年齡50歲
: 申請勞保退休金
: 但是以前加保單位比較不固定分別在不同地方
: 最近這半年是投保在小魯的公司裡
: 投到今年6月份之後申請退休金
: 卻在今日收到一封勞保局公文,內容大概是...
: 案經查據貴單位稱,某君系擔任業務員工作,工作地點不固定,上班無需打卡,薪資以現
: 金方式領取,無某君領薪,工作,出勤,請假証明可提供,綜上,貴單位既無某君受雇具
: 體實証,難以認定某君為貴單位雇用實際從事工作之員工。
: 然後勞保局就把我最後幫我母親最後加保的那段時間不列入計算
: 只算到68-101年度的加保時間,27年又17日,當時母親年齡為46歲。
: 在以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58條2項退件...
: 請問何解...
: 有種勞保是都繳心酸的感覺
: 請個退休金還要被雞蛋裡挑骨頭...
各位好, 關於此案小弟有個延伸的疑問,
如果在未來勞保沒倒的情形下,
老年可以請領退休金.
若是勞保有持續繳費20~30年,
但在職涯中很難20~30年都待同一間公司,
甚至連公司都有可能會不見, 若在公司不見的情形下,
要如何翻出20~30年以前的工作證明呢? 唯一有的大概也只有有勞保繳費記錄.
若找不到繳費記錄以外的證明會被扣年資, 感覺令人毛毛的.
請問有人有相關的請領經驗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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