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有認識的朋友因為行為紀律上的問題
被公司法務及HR約談後開除
也就是勞基法上提到的"懲戒解僱"
不過法務跟他說
怕他未來找工作可能會有影響
所以可以讓他自己提離職
未來公司在他找其他工作的時候
也不會去提到他離職的真正原因
然後他當天申請離職後
火速的就通過了...
(正常離職的流程都不會跑這麼快)
但是我聽到之後
想一想感覺不太對
在職滿一年要離職不是要一個月前提出嗎?
那在紀錄上是"自願離職"的人
這個部分是怎麼符合的?
另外
他後來想到他還有特休沒有放完
那如果在紀錄上是"自願離職"的人
公司是不是依法要將假折換成薪資給他呢?
因為他還沒收到薪資單所以也不清楚
這部分有了解的人可以分享一下嗎?
感謝~
--
有認識的朋友因為行為紀律上的問題
被公司法務及HR約談後開除
也就是勞基法上提到的"懲戒解僱"
不過法務跟他說
怕他未來找工作可能會有影響
所以可以讓他自己提離職
未來公司在他找其他工作的時候
也不會去提到他離職的真正原因
然後他當天申請離職後
火速的就通過了...
(正常離職的流程都不會跑這麼快)
但是我聽到之後
想一想感覺不太對
在職滿一年要離職不是要一個月前提出嗎?
那在紀錄上是"自願離職"的人
這個部分是怎麼符合的?
另外
他後來想到他還有特休沒有放完
那如果在紀錄上是"自願離職"的人
公司是不是依法要將假折換成薪資給他呢?
因為他還沒收到薪資單所以也不清楚
這部分有了解的人可以分享一下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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