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件車禍的對與錯 - 全家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8-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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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於99年7月11日我的車子停在高雄縣岡山鎮介壽西路上,由於那段路剛鋪完柏油,所以沒有畫線,我的車子就靠邊停在那邊之後,到斜對面的全家便利商店去買個東西,回來之後就看到一位年輕人倒在我的車子左後方,我的車子左後輪插進去一輛50CC的機車,後擋風玻璃全碎,後保險桿變形,那位年輕人整個臉都是血,我看到之後整個人傻眼,不過我還是請警察以及我的保險公司來處理現場,事情經過到現在99年8月5日,這幾天左右那位年輕人的家屬打電話來,說要索賠醫療費,還要去慰問他,因為他說我有違規停車,他說我前輪離邊90CM、後輪籬邊70CM,算違規停車,我也有責任;這整個事件我想請問一下,我車被撞還要賠醫療費,和去道歉,這樣合理嗎?
Update:
時間大概是那天下午2點左右,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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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wig
at 2010-08-06T11:31
發問周英勇 大大您好,針對問題解說如下,僅供參考:車禍事故流程建議做法:【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算是極為單純,故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雖然已經快一個月可以申請分析表了,在此還是先讓你了解雙方肇事因素吧:對方為肇事主要因素【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汽車(包括機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己方為肇事次要因素:【違規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 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 一公尺 ,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雖然該處為新鋪柏油路面,警方仍會以路面最右側計算己方有無違規停車事實。【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車禍事故理賠有二【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20萬內」。 所以對方要求的醫療費用並非由您自掏腰包,可由保險公司完全理賠,己方若自行口頭告知會理賠時,於對方心態上自然會比較高興,降低敵意。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傷者有其他保險(學生平安保險、意外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3、財產損失:車損(附相片、估價單、收據)。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http://webo.com.hk/download.php?i=23514 請點車禍民事要求賠償表,可開啟後自行初估計算。【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和解】請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可供調解委員會寄發通知書,您只要簽名蓋手印即可),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對方應會攜帶診斷證明書、醫療明細、機車修復明細。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現場圖及分析表將是他們協調的主要依據,一看現場圖及你們敘述過程,委員會幫你與對方協調雙方認知差異、進而達成共識以減少訟源。調解委員會所書寫之和解書,委員會送法院公證,再寄交雙方當事人,視同法院簡易判決,過程均不需費用。【4、不得已之訴訟。】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己方若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己方均將面對: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您提出的【這整個事件我想請問一下,我車被撞還要賠醫療費,和去道歉,這樣合理嗎?】問題,主要是考慮對方日後因雙方無法達成理賠共識後,將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冗長訴訟,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會支付,道歉!!如同001版大回覆:畢竟對方受傷有20%責任因自己而造成,去探視、慰問並關心對此事故日後和解絕對有幫助,將心比心囉,若己方是傷者(責任較大),對方仍能前來探視,己方是否會比較寬容,反而稍具歉意。以上解說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順利解決。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0-08-06T12:49
我們常以"經驗"或是"感覺"來評論是否自己有錯,
但是,法令有時卻不是如我們內心的規劃,
因此造成有時一堅持下去,反倒是自己輸面較大。
建議還是去慰問一下人家,
萬一(如果)以後對簿公堂,
還有這一段當緩衝,
會比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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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at 2010-08-08T21:01
擬題人謂:停放著的車被後方機車強行
撞入後方.導至肇事人倒地受傷...由~你
通知警方[送醫]協助處理該意外事故!!
然究您提到有叫汽車之強制險業務協助
通常主動將道安意外舉報警察處理案例
警方得依事故現場當時的狀況完成保告
以供事故之判定"你題人別忘了應向處理
員警提出損害[車輛]告訴"請求警方偵辦o
該報案聯單等於發現車輛遭肇事人毀損.
之直接證據"做成書面記錄!一方面可申
請強制險理賠依據"同時肇事人不幸事故
也就是說有個清清楚楚的責任劃清界線"
以上重點在於擬題人提告[毀損]了沒???
2010-08-13 06:46:53 補充:
車禍多數係意外之道安事故!
如當事人能在事故之原由搞清楚
而不是事後論斤兩式的理補償吧?
現代式車禍會無俚頭到從天而降!
試問還有甚麼不可能呢?
如擬之明明遭追撞卻還要@@@@
真不曉得提供意見的大大們是ㄔ飽
找碴理還是有理不講理..偏要大
家沒完沒了的囉囉長一大托拉酷似罷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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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0-08-10T09:09
那天有交通隊來吧?
請去申請一下肇事責任比
對方的醫藥費 您的強制險會賠
同時 您還可以跟對方要求修車費用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8-06T16:55
首先我建議你聽聽警方的
但是站在人道立場來說慰問一下還是要得
賠不賠不要聽信於對方的話
你雖然路邊違規停車是有責任沒有錯
但是對方是在你不在車上的時候也沒有在行駛的狀態下去撞你
你可以要求警方去追查對方的過失
你跟警方說我車停好好的他自己可以撞到停下來的車
我建議你去慰問時對好帶幾個朋友去
或著請警方跟著你去
賠不賠錢你最好問問警方
2010-08-06 08:02:18 補充:
能撞成這樣有可能是對方超速
所以對方也有責任不要聽對方的
請問那天是白天還是夜晚?
如果是白天那對方是否有酒測?
晚上也一樣
晚上還要看對方是不是疲勞駕駛

我老公一而再的打我....我想訴請離婚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08-06T00:00
結婚後他就一直賴在家不去工作
每天就是喝酒抽煙打電腦~搞網戀
為了維持這個小家庭~我小孩讓阿公阿嬤幫�� ...

竹教大VS警專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0-08-06T00:00
今天放榜了,我上竹教大,不過我也已經上了警專,
正面臨兩難,若依未來職業來說,我想當老師大於警察,
不過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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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10-08-06T00:00
學長請問基層警察受訓
1.男女是合班嗎
2.男女排名是分開還是合在一起
3.選擇志願時男女是分開還是合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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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10-08-05T00:00
我想要請問低收入的申請資格~我有二個小朋友8歲和10歲還有一個婆婆要養~先生沒有工作~而且還有欠銀行錢~而� ...

工作問題該如何是好?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0-08-05T00:00
目前工作方面都要加班才能破3萬..
雖然有時會類有時候不會累~~但是總覺ㄉ薪水不太夠
目前有幾種想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