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進公司大約8個月
前一陣子因為太多人遲到 導致上層作出個決定
"凡遲到1~29分鐘者,記小過一支(我們公司小過就是扣500)
若是30分鐘以上則以曠職論(我們曠職是大過,也就是扣一千)
重點是!!!!我們公司還沒有打卡,依據的應該就是我們組長的時間
像這種無憑無據的東西,也沒打卡記錄什麼的
遲到個2分鐘就要扣你500
遲到個半小時不就等於我那天不用去了,反正去了也是曠職,做白工幹麻??
想請問各位大大,像這個案例,不曉得於勞基法上是否可以申訴?
畢竟小蝦米對付大鯨魚,失敗的機會還是比較大
想要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的問題,煩請有相關知識的大大解惑也...
--
前一陣子因為太多人遲到 導致上層作出個決定
"凡遲到1~29分鐘者,記小過一支(我們公司小過就是扣500)
若是30分鐘以上則以曠職論(我們曠職是大過,也就是扣一千)
重點是!!!!我們公司還沒有打卡,依據的應該就是我們組長的時間
像這種無憑無據的東西,也沒打卡記錄什麼的
遲到個2分鐘就要扣你500
遲到個半小時不就等於我那天不用去了,反正去了也是曠職,做白工幹麻??
想請問各位大大,像這個案例,不曉得於勞基法上是否可以申訴?
畢竟小蝦米對付大鯨魚,失敗的機會還是比較大
想要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的問題,煩請有相關知識的大大解惑也...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