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近日因提離職後,主管羅列了一些時間點要求交接過往未完成之文件,並且表示如未
依期限內完成指定交接清單之內容,則會延發直至預告離職內的兩次薪資,直到完成離職
交接清單內容為止,想請問各位對於這樣的交接清單我該如何自保或是採取的因應行動?
另外主管也恐嚇了如果未交接完造成公司違約損失要對敝人求償,請問這部分資方是可以
求償嗎?
感謝各位的回應及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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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期限內完成指定交接清單之內容,則會延發直至預告離職內的兩次薪資,直到完成離職
交接清單內容為止,想請問各位對於這樣的交接清單我該如何自保或是採取的因應行動?
另外主管也恐嚇了如果未交接完造成公司違約損失要對敝人求償,請問這部分資方是可以
求償嗎?
感謝各位的回應及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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