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特休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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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是在104/12/13到職 於106/01/12提出離職

提出離職部分有符合勞基法於20天前告知(預計於2/3離職 但主管說到1/31就可以了)

也有寄email給人資(只是人資沒回覆 感覺在裝死)

現在有個問題就是:

因為滿一年所以今年有7天的特休

所以說

1.我可以在離職前將七天的特休用完

若沒有用完或是主管不給特休的話 公司應付相對應的薪資給我對嗎?

2.若是公司人資以"公司規定"說特休是依年資比例給予的 且不給我應有的特休天數

這樣一來就是違法沒錯吧?

3.至於加班費違法就懶得說了XDDD

關於問題1和2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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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1-15
2/3離職? 別吃公司豆腐了 做那麼短愈早滾愈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16
一樓 滿一年很短也是有特休 爛公司不早點走 浪費生命幹嘛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16
不好意思 為什麼在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內提出離職是吃公司
Hedy avatarHedy2017-01-21
豆腐?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1-25
有人崩潰惹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1-26
你要不要3月中再走 然後把假都休完 如果你是外商 不扣薪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1-30
病假也全部請完 反正這麼短也不用交接什麼 每天可以在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2-03
公司神遊 一切也符合勞基法呀
Donna avatarDonna2017-02-07
sorry 眼殘 看成105/12/13來 那ok 該休的休完吧 如果那種
做兩個月就滾的 就真的別吃公司豆腐了
Una avatarUna2017-02-10
公司不要吃員工豆腐就不錯了..1F崩潰喔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2-15
主管還不錯啊 沒叫你1/26就走 沒休完依法要付7天日薪
Joe avatarJoe2017-02-18
因為另一個工作已經確定且不可能先請假 所以只能在法規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2-23
規定的天數內趕快提離職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2-25
員工有吃過公司豆腐(上班上ptt/fb/line/聊天)都去死?
Jack avatarJack2017-02-25
最好它馬的員工都沒有佔過公司便宜,一堆不要臉的傢伙
老闆會做的各種喪盡天良的事,員工也會,自以為清高喔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2-26
講別人的時候好像自己多守法多守規則,別笑死人了
Jake avatarJake2017-03-01
離題了..!ㄡ
Mary avatarMary2017-03-05
d大深受其害 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