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補休薪資算法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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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種種不合理與瞎事
我向公司提離職了~

我實際上班日是到1/15
但還有六天補休沒休
我的理解是 因為是補休 所以應該是1/15+6個工作天(不含六日) 所以正式離職日是1/25
但老闆娘一直跳針說就是1/15+6=1/21
所以離職日是1/21

想請問大家哪樣才是合理的呢?
是不是我觀念是錯的呢
感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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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1-17
你都說老闆娘是跳針了
Mary avatarMary2016-01-17
應該是不能算假日的,因為1/15已經離開公司,之後的
假日就不會再給薪了。
Olga avatarOlga2016-01-20
另外提醒一下,請記得提出書面特休申請,不然公司可以
依法不給付未休之特休,ㄧ般的公司不會這麼婊,但我
之前曾經被前公司陰過。
Adele avatarAdele2016-01-23
你為什麼不休完 最後一天再去公司辦離職呢zzz
Erin avatarErin2016-01-27
基本上就是補你48小時的薪水 不會算你六日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2-01
要是我就壓禮拜二或三離開 這樣六日保證可以賺到薪水
Tracy avatarTracy2016-02-05
中間再請休假 最後一天過去公司還可以爽爽準時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