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證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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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公司上班
但覺得工作內容並不適合我
(應徵A職位進去,結果都是在做B職位的事)
因此打算做滿2個月就離職

這間公司流動率很大
也沒有一定的提離職程序
聽說之前的員工都走得很不愉快
不然就是最後一個月領不到薪水

依目前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他也不會輕易放員工走

我有打去勞工局問過了
人員表示:到職未做滿3個月,可當天告知離職,隔天就不用再來上班

雖然法律條文是如此
員工的離職程序還是要依照公司走嗎?
很怕提離職後,公司不讓我走
又怕離開後,明明做到月底卻領不到薪水!
到時候能提出什麼證據來申訴呢?
簡訊提離職可以當證據嗎?
或是以電子郵件提離職呢?

還有,我1號到職,後來查詢勞健保的加保日居然是13號
已經把打卡記錄掃描起來了,準備視情況去提出申訴
這間公司不太老實,連加保級距也是最低薪資的
我不想再待下去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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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4-20
你真的要走的話,公司沒道理不讓你走
Cara avatarCara2012-04-22
若你真的有做到月底,並且有告知,領不到薪水的話可以告他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4-26
我前公司也很誇張,沒有一定的離職流程,很多人都臨時不來
Olga avatarOlga2012-04-29
加保級距也是最低的,連勞退金都從員工薪水扣
我都還沒去申訴!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5-03
有離職記錄的話,對自己也比較有保障吧~至少告他也有證據!!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5-03
你最好先EMAIL提出離職(用自己的信箱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5-05
說你做到月底 申訴的話我是覺得看個人(因為怕會因此領不到
薪水)
Mason avatarMason2012-05-05
辛苦一個月今天終於發薪了,結果薪水跟當初面試談好的
Elma avatarElma2012-05-08
金額完全不一樣!!!
Donna avatarDonna2012-05-08
可是好像加退保...勞保局都是以郵寄戳章日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