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告工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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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u0802 (Miss)》之銘言:
: 想請教大家,
: 我是2013年的畢業生,這是我第一份正職的工作,
: 在還沒有領年終、吃尾牙前幾天的情況,
: 1/22我被老闆已一句:
: 『我覺得你還是做到今天,等下就可以收收東西走人,
: 你這個月到今天的薪水及資遣費都在袋子裡。』
: 被開除了,
: 然後我在1/23 00:49的時候寄了一封email給老闆,
: 跟老闆申請預告工資,
: 公司完全沒有答覆。
: 1/24 13:02 又寄了一封詢問答覆。
: 還是沒有答覆。
: 想請問大家,
: 我應該要怎麼再甚麼時機、甚麼樣的內容再次詢問,會比較好?
: 如果老闆一直沒有答覆,我能去哪裡申訴? 申訴前是否要通知公司?
: ps: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已拿到。勞動基準法第11條:五款。
: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謝謝。

續_

2/15發現離職證明單的出生年月日錯誤,因此請該公司重新開立,

2/17開立的離職證明單,該公司將離職原因改為:第12款:四條(無須支付預告工資),

已申請勞資委員會幫忙調解,

但我想請問像這樣的公司,有甚麼罰款能罰嗎?

問了勞動局的櫃檯,給的答案是:勞資委員會只是幫忙爭取本人的權利。

但前篇的推文中,好像有人有提到會有罰款產生,

想請問是關於甚麼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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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4-02-22
看不到前篇 但勞基12條四款 不是他說了算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2-23
你已拿到非自願離職 怎麼又可能是12條? 他鬼打牆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2-27
勞基78條 9~45萬罰緩
Ivy avatarIvy2014-03-04
簡單的說實務上就是他只要給你資遣費就什麼事都沒有
Emily avatarEmily2014-03-08
詳情你可以問承辦的人員 不過大多不了了之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3-12
只有沒給預告才能罰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3-13
檢舉他 法規好像是79吧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3-16
勞基法第79條,可罰2萬到30萬罰緩。
Kumar avatarKumar2014-03-16
請問甚麼情況下才能用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