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年假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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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NGlC5PN ]

作者: KeroroMorita (もう戻れない)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離職 年假問題
時間: Mon May 23 20:09:36 2016

2011年05月2X日到職 於今年2016年04月30日離職

派遣公司年資計算為4.94

故給予7(2012年度) +7(2013) +10(2014) +10(2015) +0(2016)
共34天年假

聲稱今年(2016)由於沒有做滿一年
所以不給予年假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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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5-25
2011沒有年假的話 2016就要給2015的
Yedda avatarYedda2016-05-27
看起來没問題!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6-01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10日 你的假已經比勞基法規定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