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函的一個月期限,是否可自動扣除年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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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要提出辭呈了, 打算做到6月底,

從2008年2月底在這家公司上班, 到目前為止. 已經超過五年了,
每年特休是8天, 上個月已用掉2天, 所以我還有6天的特休,
這樣子的話, 我的離職日期是應該寫扣除6天特休後的時間嗎 ?

我朋友是建議我在離職函日期先寫6月30號,
然後再口頭跟老闆說特休的時間,
因為很有可能老闆不認特休, 到時候就必須跟老闆 “討論” 特休的天數,
但是這樣口說無憑, 到時候若被老闆陰, 說我提早離職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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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3-06-04
特休有少?5年以上每年要有14天耶!!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6-06
唉~就不合勞基法呀! 且請特休的假, 當月就沒有全勤獎金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6-11
你要確認特休未滿一年是不是按比例給 我就被陰過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6-13
請特休就沒全勤很過份耶,還好你要離職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6-14
我們公司請特休的當月也沒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