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離職問題 - 離職Vanessa · 2013-04-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目前在南部工作,試用期已過大概1-2禮拜(有簽合約),目前轉正職,正職的合約已經給我,但是我還沒簽名,如果我現在要離職的話是以正職的合約來離職還是以試用期合約?但試用期合約日期已經過了,正職合約我還沒有簽名? 謝謝 -- 離職All CommentsHardy2013-04-15試用Sarah2013-04-16依公司規定! 否則去問勞工局~都要走了還問這幹嘛有差嗎>Hardy2013-04-17依法您還是算站的住,因勞基法在民國86年已取消試用期.Related Posts履歷加分的寫法(避免被扣分打槍)鴻海競業條款 法院批苛刻《要千人只4人錄取》佳能大林廠 作業員如何跟很負面的同事相處?未滿3個月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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