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年假代金計算 - 職場
By Oliver
at 2015-09-29T17:36
at 2015-09-29T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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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此件事情有後續發展,想請各位幫忙><
因為前公司離職的人會被課長特別關照,所以才想到離職預告期都用特休請這招。
但如同版友提醒的,這招行不通,而且一天假都請不了,所以還是被關照了...
(關照內容及前公司事蹟有機會再發一篇分享)
我一天年假都沒請,工作滿一年照理說我有7天年假,據我的認知7天年假在離職時都可換成代金。
但公司說因為年假計算是採"曆年制",所以我只有"6天"的年假,也只會折6天的代金給我。
在ptt及網路上查了很多資訊,關於年假歷年制部份似乎是無違法,HR版也有人提到年假計算方式。
以下節錄至HR版「Re: [發問] 請問有關特休的計算 作者eekas」想看全文可前往搜尋
==============================================================================
(壹)
首先,現在的特休,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每年應給七天特休,
有些公司會規定,滿一年後,第一年特休以比例給之,第二年起才是給七天。
如下圖(一)這樣:
圖一(假設 95.4.1為到職日):
95.4.1 95年底 96.4.1 96年底 97年底
----I---------∣-----I------------∣------------------∣------------------∣
到職日 5天 7天 7天
也就是自96.4.1起才可以休特休,而且至96年底只能休5天,到97.1.1起才有七天。
就有人會質疑,勞基法不是規定說滿一年就可以休七天,
那為什麼我96.4.1已經滿1年,可是96年特休卻只有五天???是公司違法嗎??
嗯...當然沒有!因為勞基法是規定,"每年"應該七天特休,就是"一年之內"給你就行了
,
所以實際上,圖(一)是可以畫成像圖(二)這樣:
圖二:
95.4.1 95年底 96.4.1 96年底 97.4.1 97年底 98.4.1
----I---------∣-----I------------∣----I--------------∣----I-------------∣
到職日 5天 2天 5天 2天 5天
看懂了嗎?他還是在"一年之內"給你七天。
===============================================================================
所以我越看越糊塗,"從到職日開始計算,滿一年即可有7天年假"是我一直以來的認知。
即使公司採用歷年制(如上述引用文章之敘述),今年我只有6天年假可休,明年再給我休1天合計"休"7天
但"今年的6天我沒有休,明年的1天我也休不到,而我確實在這間公司工作已滿一年"所以應該折7天的代金給我才是。
請問各位我的認知是否真的錯誤?離職時公司給我6天年假代金是合法的?
其實我一天的薪水沒有多少,但我實在很不滿意公司的態度,態度差又很喜歡凹員工,
我曾經因為爭取假日出勤費而被講:別人意見都沒那麼多都乖乖做,只有你會在那吵。
我當下就回答:別人是不懂得爭取,而且我很冷靜的在跟你說話,沒有吵。
(ps 公司假日出勤費也還沒有補給我)
所以這次不管金額多少,是我應得的我就要爭取,若真的不是我應得的我也不會強求。
但因為小妹初出社會1年,很多都不是很清楚,爭取之前還是要收集各方意見,免得我去被打臉QQ
請各位職場的前輩幫忙,感激不盡!
(若排版亂請見諒> < 很少發長文所以不知道怎麼排比較方便閱讀...改進中)
※ 引述《yoyo03 (YO!)》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以下離職問題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 小妹我在現在這間公司已待滿一年,應享有7天年假,且當初訂定的契約寫明:「離職應在7天前告知」(優於勞基法的1-3年離職應於20天前告知),那我可以在明天提離職然後離職預告期全用年假抵嗎?等於明天就是上最後一天班了
: 關於交接部分因之前已有離職打算,這兩個月早已將手上業務全數教給新人,且業務內容單純(之前交接我的人二天大致教完就跑了…)所以應該是沒啥問題。
: 因我們公司提離職之後照慣例那個人通常都會都會被好好關照一番,小妹不想讓他們費心關照所以才想到這個方法。而至於為什麼不問公司人資,因為我問了但他們沒給我正面回覆,一直叫我提離職後30天後再走最好…
: 以上再麻煩各位了,感謝。
--
此件事情有後續發展,想請各位幫忙><
因為前公司離職的人會被課長特別關照,所以才想到離職預告期都用特休請這招。
但如同版友提醒的,這招行不通,而且一天假都請不了,所以還是被關照了...
(關照內容及前公司事蹟有機會再發一篇分享)
我一天年假都沒請,工作滿一年照理說我有7天年假,據我的認知7天年假在離職時都可換成代金。
但公司說因為年假計算是採"曆年制",所以我只有"6天"的年假,也只會折6天的代金給我。
在ptt及網路上查了很多資訊,關於年假歷年制部份似乎是無違法,HR版也有人提到年假計算方式。
以下節錄至HR版「Re: [發問] 請問有關特休的計算 作者eekas」想看全文可前往搜尋
==============================================================================
(壹)
首先,現在的特休,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每年應給七天特休,
有些公司會規定,滿一年後,第一年特休以比例給之,第二年起才是給七天。
如下圖(一)這樣:
圖一(假設 95.4.1為到職日):
95.4.1 95年底 96.4.1 96年底 97年底
----I---------∣-----I------------∣------------------∣------------------∣
到職日 5天 7天 7天
也就是自96.4.1起才可以休特休,而且至96年底只能休5天,到97.1.1起才有七天。
就有人會質疑,勞基法不是規定說滿一年就可以休七天,
那為什麼我96.4.1已經滿1年,可是96年特休卻只有五天???是公司違法嗎??
嗯...當然沒有!因為勞基法是規定,"每年"應該七天特休,就是"一年之內"給你就行了
,
所以實際上,圖(一)是可以畫成像圖(二)這樣:
圖二:
95.4.1 95年底 96.4.1 96年底 97.4.1 97年底 98.4.1
----I---------∣-----I------------∣----I--------------∣----I-------------∣
到職日 5天 2天 5天 2天 5天
看懂了嗎?他還是在"一年之內"給你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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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越看越糊塗,"從到職日開始計算,滿一年即可有7天年假"是我一直以來的認知。
即使公司採用歷年制(如上述引用文章之敘述),今年我只有6天年假可休,明年再給我休1天合計"休"7天
但"今年的6天我沒有休,明年的1天我也休不到,而我確實在這間公司工作已滿一年"所以應該折7天的代金給我才是。
請問各位我的認知是否真的錯誤?離職時公司給我6天年假代金是合法的?
其實我一天的薪水沒有多少,但我實在很不滿意公司的態度,態度差又很喜歡凹員工,
我曾經因為爭取假日出勤費而被講:別人意見都沒那麼多都乖乖做,只有你會在那吵。
我當下就回答:別人是不懂得爭取,而且我很冷靜的在跟你說話,沒有吵。
(ps 公司假日出勤費也還沒有補給我)
所以這次不管金額多少,是我應得的我就要爭取,若真的不是我應得的我也不會強求。
但因為小妹初出社會1年,很多都不是很清楚,爭取之前還是要收集各方意見,免得我去被打臉QQ
請各位職場的前輩幫忙,感激不盡!
(若排版亂請見諒> < 很少發長文所以不知道怎麼排比較方便閱讀...改進中)
※ 引述《yoyo03 (YO!)》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以下離職問題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 小妹我在現在這間公司已待滿一年,應享有7天年假,且當初訂定的契約寫明:「離職應在7天前告知」(優於勞基法的1-3年離職應於20天前告知),那我可以在明天提離職然後離職預告期全用年假抵嗎?等於明天就是上最後一天班了
: 關於交接部分因之前已有離職打算,這兩個月早已將手上業務全數教給新人,且業務內容單純(之前交接我的人二天大致教完就跑了…)所以應該是沒啥問題。
: 因我們公司提離職之後照慣例那個人通常都會都會被好好關照一番,小妹不想讓他們費心關照所以才想到這個方法。而至於為什麼不問公司人資,因為我問了但他們沒給我正面回覆,一直叫我提離職後30天後再走最好…
: 以上再麻煩各位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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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0-02T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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