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原A公司是從去年2/1到今年4/30,共一年二個月的年資,
所以原有六天的特休,但我在4/30離職前已經用完了,
新公司B是5/6-5/13
(5/13是預計,因今天主管不在,已先寄信給她,希望下星期一她來時可以完成離職手續)
因不適應新公司,舊公司的主管也一直希望我回去,
所以打算回舊公司。
目前舊公司還在跑應徵程序,順利的話是下星期二5/14可以回去上班。
請教一下,如果是這樣的話,原公司的年資是要從5/14開始算,還是可以從去年的2/1算?
年假方面的話是重新來過?還是也可以從去年2/1算?
再麻煩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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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A公司是從去年2/1到今年4/30,共一年二個月的年資,
所以原有六天的特休,但我在4/30離職前已經用完了,
新公司B是5/6-5/13
(5/13是預計,因今天主管不在,已先寄信給她,希望下星期一她來時可以完成離職手續)
因不適應新公司,舊公司的主管也一直希望我回去,
所以打算回舊公司。
目前舊公司還在跑應徵程序,順利的話是下星期二5/14可以回去上班。
請教一下,如果是這樣的話,原公司的年資是要從5/14開始算,還是可以從去年的2/1算?
年假方面的話是重新來過?還是也可以從去年2/1算?
再麻煩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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