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的心情(2) - 職場
By Leila
at 2014-12-13T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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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0192
近十年來,「熱情」成為職場學中的關鍵辭彙,不管是企業家、創業家、人力銀行以及所
有媒體,都不斷耳提面命地提醒職場新鮮人,面對工作要有熱情。工作熱情是什麼?這應
該是一種強烈的內在動機,是一種源源不絕的能量,是一種工作佔生活比重達到90%才算
剛好平衡的自我要求。我們都同意熱情是一個影響工作表現的重要因素,然而,台灣的主
管時常會告訴員工自己過去有多認真努力,即使加班熬夜都不抱怨辛苦,接著要求員工應
該「有熱情」,這是合理的嗎?
這問題並不如表面上如此單純,是非對錯,得視情況而定。假設主管跟部屬之間的關係亦
師亦友,主管基於一個前輩的立場鼓勵後輩積極向上,甚至願意支持員工尋找自己的熱情
,那麼就完全合理。很可惜的是,台灣多數主管在部屬面前談論「工作熱情」的時候,往
往在暗示「你應該加班但不應該要加班費」、「你應該隨時接受各種不合理的突發要求」
、「你應該替別人承擔他們的責任」或者「你不應該要求獎勵」。換言之,「熱情」轉化
成了「台灣式責任制」的最佳論述,讓員工分明被當面賞了熱辣辣的巴掌還得點頭稱是。
事實上,如果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任何主管都不應該對員工說出「你應該對工作有熱情
」這句話,如同馬英九不該說「請消費者抵制不肖廠商」。消費者是該抵制不肖廠商,但
馬英九手上握有行政權與立法權,就不該只是訴諸消費者行為;任何人都該對工作有熱情
,但主管握有人事權、獎懲權以及建立各種制度的權力,就不該要求員工該內生熱情。工
作熱情是一種內生的火焰,但一定要有適當的外部環境才能持續燃燒,員工本身與組織環
境都一樣重要。
領導與企業文化,就是助燃的氧氣以及續燃的柴薪。主管最大的任務,就是確定底下的員
工能持續保有工作動機;所處的產業越是高度知識密集,主管就有越大的責任得激發員工
熱情。許多主管整天口口聲聲空談熱情,以為自己是在「跟員工溝通正確的組織文化」,
卻沒有設計相對應的授權模式、獎金酬賞甚至升遷機會,使有熱情的員工不是離職就是屈
從,最後組織中反而剩下一群毫無熱情的行屍走肉。越是這種缺乏管理能力的主管越喜歡
抱怨「我的員工都不夠有熱情」或者「現在年輕一輩都是草莓族抗不住壓力」,卻從不反
省自己創造出來的組織環境可能根本是一片荒蕪的凍土,完全不適合火焰燃燒。
當然,我們也不能否定所有主管的觀察,世代差異以及個體差異都確實存在。「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這句成語在管理學中給主管最大的啟示是:排除一個不適任員工所消除的負
面效用比雇用一個適任員工所帶來的正面效果還要更大。假設部屬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
那麼主管就應該毅然決然迅速要求該員工離職──這自然是主管的重要職責。因此,如果
主管整天批評部屬沒有熱情,卻又不積極改善管理模式、不辭退自己認為不適任的員工,
那麼不過只是反覆驗證「自己是個差勁主管」的事實。
再換個角度思考,假設員工已經確實認知到自身主管的管理能力相當差勁,同時也認知到
自己在這個組織中已經完全沒有熱情、只不過想餬口飯吃,那麼就應該立刻停止抱怨主管
。我認為「為了養活自己」而接受一份不喜歡的工作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並不是每一個
人都能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還能賺錢養活自己,這需要能力、環境以及運氣配合;然而
,即使如此還能壓抑著自己對於生活的想望,努力完成工作好成為經濟獨立的個體,這就
是平凡中的真正偉大。只要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做出了選擇,那就無需畏懼別人批評你沒有
熱情。
追根究柢,我們必須重新思考一個問題:我期待的生活平衡點在哪裡?最棒的可能性當然
是生活與工作精巧結合成一體並以此賺取財富與聲譽,但顯然多數人都並不如那些檯面上
的成功者這麼幸運,我們都得在物質與精神之間不斷拉扯。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個人化同時
沒有完美最佳解的問題,我們都得不斷自我追問。但當你真正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
麼之後,請記得持續吸收有意義的資訊,並拒絕那些把私利包裝成「我是為你好」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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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來,「熱情」成為職場學中的關鍵辭彙,不管是企業家、創業家、人力銀行以及所
有媒體,都不斷耳提面命地提醒職場新鮮人,面對工作要有熱情。工作熱情是什麼?這應
該是一種強烈的內在動機,是一種源源不絕的能量,是一種工作佔生活比重達到90%才算
剛好平衡的自我要求。我們都同意熱情是一個影響工作表現的重要因素,然而,台灣的主
管時常會告訴員工自己過去有多認真努力,即使加班熬夜都不抱怨辛苦,接著要求員工應
該「有熱情」,這是合理的嗎?
這問題並不如表面上如此單純,是非對錯,得視情況而定。假設主管跟部屬之間的關係亦
師亦友,主管基於一個前輩的立場鼓勵後輩積極向上,甚至願意支持員工尋找自己的熱情
,那麼就完全合理。很可惜的是,台灣多數主管在部屬面前談論「工作熱情」的時候,往
往在暗示「你應該加班但不應該要加班費」、「你應該隨時接受各種不合理的突發要求」
、「你應該替別人承擔他們的責任」或者「你不應該要求獎勵」。換言之,「熱情」轉化
成了「台灣式責任制」的最佳論述,讓員工分明被當面賞了熱辣辣的巴掌還得點頭稱是。
事實上,如果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任何主管都不應該對員工說出「你應該對工作有熱情
」這句話,如同馬英九不該說「請消費者抵制不肖廠商」。消費者是該抵制不肖廠商,但
馬英九手上握有行政權與立法權,就不該只是訴諸消費者行為;任何人都該對工作有熱情
,但主管握有人事權、獎懲權以及建立各種制度的權力,就不該要求員工該內生熱情。工
作熱情是一種內生的火焰,但一定要有適當的外部環境才能持續燃燒,員工本身與組織環
境都一樣重要。
領導與企業文化,就是助燃的氧氣以及續燃的柴薪。主管最大的任務,就是確定底下的員
工能持續保有工作動機;所處的產業越是高度知識密集,主管就有越大的責任得激發員工
熱情。許多主管整天口口聲聲空談熱情,以為自己是在「跟員工溝通正確的組織文化」,
卻沒有設計相對應的授權模式、獎金酬賞甚至升遷機會,使有熱情的員工不是離職就是屈
從,最後組織中反而剩下一群毫無熱情的行屍走肉。越是這種缺乏管理能力的主管越喜歡
抱怨「我的員工都不夠有熱情」或者「現在年輕一輩都是草莓族抗不住壓力」,卻從不反
省自己創造出來的組織環境可能根本是一片荒蕪的凍土,完全不適合火焰燃燒。
當然,我們也不能否定所有主管的觀察,世代差異以及個體差異都確實存在。「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這句成語在管理學中給主管最大的啟示是:排除一個不適任員工所消除的負
面效用比雇用一個適任員工所帶來的正面效果還要更大。假設部屬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
那麼主管就應該毅然決然迅速要求該員工離職──這自然是主管的重要職責。因此,如果
主管整天批評部屬沒有熱情,卻又不積極改善管理模式、不辭退自己認為不適任的員工,
那麼不過只是反覆驗證「自己是個差勁主管」的事實。
再換個角度思考,假設員工已經確實認知到自身主管的管理能力相當差勁,同時也認知到
自己在這個組織中已經完全沒有熱情、只不過想餬口飯吃,那麼就應該立刻停止抱怨主管
。我認為「為了養活自己」而接受一份不喜歡的工作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並不是每一個
人都能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還能賺錢養活自己,這需要能力、環境以及運氣配合;然而
,即使如此還能壓抑著自己對於生活的想望,努力完成工作好成為經濟獨立的個體,這就
是平凡中的真正偉大。只要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做出了選擇,那就無需畏懼別人批評你沒有
熱情。
追根究柢,我們必須重新思考一個問題:我期待的生活平衡點在哪裡?最棒的可能性當然
是生活與工作精巧結合成一體並以此賺取財富與聲譽,但顯然多數人都並不如那些檯面上
的成功者這麼幸運,我們都得在物質與精神之間不斷拉扯。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個人化同時
沒有完美最佳解的問題,我們都得不斷自我追問。但當你真正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
麼之後,請記得持續吸收有意義的資訊,並拒絕那些把私利包裝成「我是為你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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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14-12-14T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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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14-12-16T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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