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各位,
我是在2012年2月23日離職,
而我前公司每月薪水是分成兩部分, 工資另外加上MBO獎金(3400元),
MBO獎金是依據每個月是否有達成十個設定目標而發放, 1月的部分主管評核我皆有達成。
HR是告知1月的獎金要等4月薪水一起發放,所以我離職當天僅領到當月23天的工資,
公司尚未給付的有1~2月的調薪、1月的MBO獎金(3400元),
以及在我離職前說好要給的年終獎金,拖到現在已經四月中過了, 都還無消無息。
HR的說法是:「總公司通知, 年終獎金及年度調薪的作業仍在進行當中, 最大主因為
分公司數過多,需要花時間一一審核,所以來不及於二月發薪時做最後確認並發放,未
來有進一步消息時,會立即通知。」
調薪和年終獎金的部分在我離職前都沒有告知具體金額, 也沒說什麼時候才會發。
而且依我前公司的進度, 我深深的害怕到最最後會等個一兩年才有可能拿到......
請問在離職當日,公司是否應即結清所有應發的工資給我, 而不是等到4月才發放呢?
若公司拖欠以上所述, 請問我應採取什麼動作才能得到我應得的?
想請有經驗的各位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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