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薪水被找理由扣光了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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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月之前的工作是從事系統家具相關行業,直到七月底完後離職,留下了幾件案子
給前主管,那麼公司的規定是一個案子到交貨收完尾款才算結案,獎金才有發,所以我
那些進行到一半的案件都給了前主管,當然獎金我是沒得領都給前主管了,而公司每月
十號發薪,但我離職後隔月的十號卻沒領到薪水,後來我去問,才知道被扣光了。

原因是:我離職後有ㄧ客戶的出貨出錯了,是門片顏色出錯;但是公司規定,業務
下單與訂貨必須經過主管確認同意和親筆簽名才可以下單與出貨,在下單的同時,
我有向主管確任門片顏色色號與型式,而且我還和主管強調客人要的顏色和行是要
和門市展示的一樣,那主管就給了我顏色色號和型式代號,現在出貨發現顏色出錯
了,前主管打電話給我說我出貨出錯顏色要我負責,我就跟主管說所有的東西都是
經過主管確認才下單的,但前主管卻回我說:「我哪有這麼厲害,哪知道要跟你說
什麼顏色色號?我只有跟你說形式而已。」我聽完一整個火,我就直接回他說:「
你做了十幾二十年了這行業你竟然跟我講這樣的話,如果是這樣那我勸是不要做了
,不要害人。」後來他就不知道該跟我說什麼的掛電話了.....以上的對話是在發薪
之前發生的,到了發薪日這個月十號,我就去補存摺發現錢沒進來,下午我就收到
一通前主管傳來的手機簡訊,內容是:「xxx案經公司查明為業務疏失,重出門板金
額$25487,須由業務全數負擔,並至公司領取薪資。而我的薪水是兩萬五,請問各位
大大水水們,這有法可循嗎?或是有可以提供意見的,請幫幫我,因為整件事情我不
認為我有疏失,所以周六早上要與董事長談這事情,請大家幫幫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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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8-14
參考勞基法第26條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8-17
好亂~~我兩眼昏花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8-18
直接捅勞工局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8-22
直接跟勞工局申訴吧 不用跟公司談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8-27
直接去勞工局協商吧~就算要扣新也是按責任比例
Una avatarUna2010-08-29
勞工局太多這種case了,報國稅局清查,勞保一定也低報,
Dinah avatarDinah2010-09-02
如果他算17280的勞保,但你薪水是20000,你也可以去勞保局挏他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9-02
再來就是去消基會...比去勞委會好用多了!!整個玩死他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9-07
國稅局最愛這種卡..拿這些跟你主管說吧...清查可是很好玩的
Erin avatarErin2010-09-09
ps:消基會什麼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