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被追扣薪資合理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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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對人事的說法有疑問,所以只好來板上請求高人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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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起在南港某公家機關擔任約聘僱人員

於9月30日離職


但今天(10月1日)卻收到出納室來信
「因為5-9月事假超出14日,超出部分依法應扣薪處理」
  當時應扣而未扣,在離職後要我去一次繳清1萬多塊 XDDD

想請問這樣追扣是合理的嗎?
  可以申訴嗎?
  
朋友說這就像是國稅局要你補稅一樣,不繳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google了很久,似乎沒有相關或類似案例可以參考...

(因為錢都寄回家補貼家用了,目前也沒有1萬多塊的現金...)


謝謝大家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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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一朵花瘋了
因為先懂得了凋落的痛
夜以繼日
承受著整個春天的記憶
盛開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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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0-03
先確認是否真有這樣的事實,就勞基法而言事假是不給薪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0-07
所以你需要確認:1.是否有請事假 2.薪資是否已被扣過
Olga avatarOlga2013-10-08
當時合約內容有看一下嗎?
Oscar avatarOscar2013-10-10
若真有這件事卻沒扣,那你就乖乖吐回去吧,不是說離職了就可以
George avatarGeorge2013-10-12
什麼都不管,那如果有少發給你是不是也可以算了?
Ida avatarIda2013-10-13
拿你該拿的...跟離不離職毫無關聯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0-15
很合理,應該還回去,不是你的該還就還...不需申訴
Wallis avatarWallis2013-10-15
你可以請對方詳列明細,如果真沒扣你也會不好意思拿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10-19
只要真有其事,不因離職而失效,還是應繳回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0-23
多拿就該繳回 不然月初發薪就離職豈不讓你白領一個月
Gary avatarGary2013-10-25
了解,謝謝大家 ^^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10-28
因為我離職前有詢問過是否要扣薪,但當時人事說不用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10-28
後來才發現是人事的行政疏失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0-30
因為我其實是有加班補休,但人事不讓我請補休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11-02
一定要我請事假(她說加班超過20小時的部份不能算)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11-03
加班超過20小時的部分不能算? 那公司就不該讓你加班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1-03
有出勤紀錄的話 跟他說 先把加班不讓請補修的部分談好
不然就勞委會見吧 無良企業...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11-06
如果真的有請事假 那被扣錢是合理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11-09
問題是你根本就是幫公司掩蓋超時加班的事實
他憑什麼要你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