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基法規定,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離職,只須於10日內提出
應徵到新工作,要求於6.20日報到
我於6.3提離職,主管找我談
很"委婉"跟我說,給我兩個選擇
要嘛撕破臉,要嘛就是支援到新進人員替補
這個工作,我約聘了9個月
臨走還要被撂話這樣恐嚇
主管還說,業界這麼小,你覺得我打一通電話,你在新公司不會被列入黑名單嗎?
………請問各位,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
應徵到新工作,要求於6.20日報到
我於6.3提離職,主管找我談
很"委婉"跟我說,給我兩個選擇
要嘛撕破臉,要嘛就是支援到新進人員替補
這個工作,我約聘了9個月
臨走還要被撂話這樣恐嚇
主管還說,業界這麼小,你覺得我打一通電話,你在新公司不會被列入黑名單嗎?
………請問各位,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