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變留職停薪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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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提出離職,口頭向課長、廠長提出已超過10天

但跑離職的文書流程有點複雜..(人事居然拿不到離職單)

公司總經理跟董事長(老闆)都不在國內,遇不到,也不曉得知不知情

可是離職的消息已經傳的全公司上下(一百多人)都知道了(包含老闆兒子)

廠長/人事那裡也不敢作決定,變成留職停薪兩個月..



請問如果留職停薪期間去做新工作,或者兩個月後不回去
會有什麼問題嗎?


若是用 勞基法14-3 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工作內容是焊接)
需要診斷證明嗎?還是不斷哀嚎就可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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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5-30
就有證據表示已有提離職即可,其他没差,除非有簽什麼
鬼條款的
Doris avatarDoris2016-05-30
留職停薪期滿未復職視同離職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5-31
不去就好 他如果想繼續付勞保你要感謝他
Zanna avatarZanna2016-06-02
我記得曠職3天就算離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