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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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ccounting 看板 #1HWDODyu ]

作者: acc123 (acc) 看板: Accounting
標題: [問題] 離職賠償
時間: Wed May 1 16:44:59 2013

如題

打算在這個忙季結束後就離開

當初合約內有記載

(受聘人同意自到職日起至少任職兩年,兩年內若違反事務所規定離職、由於私人原因主
動終止契約、或受聘人對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須賠償事務所違約金(主要包括但不
限於接受事務所培訓費用及培訓期間之薪資、工作時未善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對事物所造
成的有形無形損害等)

想請問如果只有上兩堂3小時的課(營業稅、查核準則)

這樣子的話賠償金如果到半個月的薪資各位能接受嗎?(感覺合約定的很籠統)

另外如果是被資遣掉還需要賠償嗎?因為如果依照合約的話感覺好像還是要?

"受聘人對所擔任工作卻不能勝任時"

如果想問勞工局管道應該要從哪邊詢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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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5-03
也是有人沒有賠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5-06
會計事務所吧?別管他也拿你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