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 - 離職
By Olivia
at 2014-11-16T08:50
at 2014-11-16T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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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擺明刁你,你也只是個短暫代理的,公司不趕快把有的沒的推給你更待何時
電腦不見,他們要提出你已經有交接的證明,看起來只有口頭上交接
對這件事情公司跟你都可以各講各的,"除非他們可以提出證明你已經有交接"
他們要白紙黑字,你也可以跟他們說 "交接也要白紙黑字,為什麼只用口頭講"
找一下那個待產的人,不過我猜她應該會說有交接給你,不過建議還是對質一下
另外、跟主管談不攏的話就直接報警,請警察來處理這件事情
處理的事情是 "電腦遺失",而不是你薪水的問題 要搞清楚哦~
如果你就這樣走人消失,我怕公司會用民法告你侵占或偷竊,當下解決完再離職
離職手續各個公司一定都有一條 "財產交接是否清楚"
你光這條就走不了了,所以還是要處理完再離職
另外,請記得,如果事情處理完,還是要跟他們拿"離職證明書"
理由剛剛說了,裡面一定有一條財產交接是否清楚,如果你拿到離職證明書了
表示你跟公司沒有瓜葛,公司也承認你跟公司之間的交接已完全OK
事後再告你侵占或偷竊就會比較難成功
有關於薪水的部分,不要被恐嚇,照法律來走。不管如何公司不能預扣你薪資當作賠償
不然違反勞基法,他們至少要給你薪水 (做多少天領多少錢),領完後
要不要賠公司那是民法的事情,不屬於勞基法的事情
所以不管如何你一定要要求公司給你薪水,不能因為這件事情被恐嚇到沒給你錢
如果不給薪水就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 (順便收集證據 (打卡之類的) )
以上,有問題再問
※ 引述《lily108526 (月之束縛)》之銘言:
: 各位好
: 上禮拜跟主管告知離職事情
: 結果主管拿我公司買來的新電腦(有5台但少了1台)
: 遺失要求賠償
: 我的工作是暫時代理待產中的同事
: 但新電腦是在我還沒進公司前就已經先買進來了
: 待產那位同事只有跟我講
: 5台裡面其中一台主管已經裝好我只要負責4台
: 可是主管卻說裝好的那一台是很久以前的事
: 覺得我沒跟待產同事確認清楚
: 想問這樣賠償合理嗎?
: 故事有點混亂,如果看不太懂我在整理一下 冏....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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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14-11-17T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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