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過也遇過這種企業 說離職要賠錢
最多還聽過4個月當下薪資
剛好最近看館長他也說他員工離職要賠
他說有律師為證
是說這樣到底是合法的嗎?
為什麼資方可以光明正大拿走人家薪水?
還有再問一個萬一是被資遣的還需要付嗎?
也就是由資方解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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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還聽過4個月當下薪資
剛好最近看館長他也說他員工離職要賠
他說有律師為證
是說這樣到底是合法的嗎?
為什麼資方可以光明正大拿走人家薪水?
還有再問一個萬一是被資遣的還需要付嗎?
也就是由資方解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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