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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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 很怕被公司A走自己應有的福利

以下狀況 請大家幫幫忙看怎麼處理比較好...(泣)


我在一家貿易公司服務了10個月

昨天老闆突然要求我做到今天就好 也沒有請我簽離職單

只拿出了做到當天的薪水明細要我簽收走人

這樣的狀況 我可以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事前通知/遣散費也都沒有...

以下是發MAIL給前公司申請的內容(因為至少MAIL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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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國際有限公司
OOO先生


本人XXX於昨日(101年8月22日)收到負責人OOO先生之要求
勞動契約至當日中止結束 因並非本人意願要求離職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請貴司開立「非自願離職」以資證明(如附檔)
本人將於101年8月24日至貴司領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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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甚麼需要修正的地方 希望大家不吝提點!!!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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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8-27
可以,還有資遣費、預告薪資都可以爭取
David avatarDavid2012-08-28
這可以寄存證信嗎??
Annie avatarAnnie2012-08-29
問個問題:你今天還有去上班嗎?
Adele avatarAdele2012-09-01
今天沒有去耶 都叫我不要去了...
Poppy avatarPoppy2012-09-03
你在這版上看那麼多文章,不知道曠職三天就可以開除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9-05
一定要去拿,資方不能拒絕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9-06
現在不是資方拒不拒絕的問題!是原PO如果三天不去上班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9-11
就等同自請離職~到時候說什麼都沒用!
Megan avatarMegan2012-09-11
馬上到勞工局去申訴,理由是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不要拖過三
天,不然就沒機會了...
Jake avatarJake2012-09-12
照我之前申訴結果他火你你同意離職就是自願,即使有申訴也
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