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各位好
有些問題想請問版上的前輩們
自己位處不太好找工作的南部
年薪約 60 w (含獎金與分紅)
畢業後約半個月內很順利的就馬上找到工作
離家也很近不找十分鐘車程
工作三年後有萌生轉換跑道的念頭
開啟奴隸銀行履歷與與重新編寫個人經歷後
在還沒挑選到自己有興趣的工作職缺時
陸陸續續約有五間公司找上邀約面試
陸續完成面試,也四間都有確定錄取
最後主管請人資進行最後面談時
人資很婉轉的表示 :
"依照公司核薪規定可能沒辦法給您像之前公司的待遇"
您是否還有意願來 ? 所以表示,我必須降薪跳槽 ?
最後想請問大家的是,日後如果有面試邀約
是否可以直接問對方人資,待遇是否有比自己現在薪水還要高 ?
這樣是否是不禮貌的行為 ?
結論 : 原來在南部想跳槽,若不是大公司勢必自動降薪
才能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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