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第一次想硬起來對付這間公司
以前是真的缺錢所以怎麼樣都忍耐了
現在則是騎驢找馬的狀態
即使被資遣只要讓他減少新人進來就足矣
這家公司是台灣市佔非常高的運鈔保全
雖然說我怨言不少但也熬了一年半載
之前已經連上10日
9/5~9/14
接著是中秋節4天連假被安排周六上班
但人事行政總處已經確定台北市停止上班上課
因為運鈔是在外奔波我認為我有權利拒絕出勤
於是乎我在公司群組留言
http://imgur.com/a/MndhE
請問一下該名幹部的言論是否形成違反勞基法?
用這個當證據是否足夠舉發呢?
同場加映
http://imgur.com/a/LgXis
白色部分指平常日,除非請假否則必定上班
黃色部分是休假日,但有寫個C表示假日必須出勤
順帶一提,C班的表定時間為10:00~24:00
平日則是1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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