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會-合併EPS問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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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CPA考題

台中公司持有台南公司90%之普通股,94 年相關資料列示如下:
(一)台中公司普通股股本$1,000,000(每股面值$10),全年流通在外,該公司94 年淨利為
$291,800。
(二)台南公司普通股股本$200,000(每股面值$10)、累積可轉換特別股股本$100,000(每
股面值$100)
,均全年流通在外。該公司特別股股利率為10%,每一特別股可轉換成10 股普通股,該公
司94年淨利為$56,000。
(三)台南公司於94 年將一批商品(成本$100,000)以$200,000 之價格售予台中公司,迄
94 年12 月31日止該批商品尚有20%未為台中公司所出售。
試問 94 年其合併稀釋每股盈餘為多少(所得稅部分不予考慮)?

答案:2.9

我算3.152,計算如下:控股股權淨利=291,800+26,000*0.9=315,200

子公司BEPS=26000/20000=1.3
DEPS=(26000+10000)/30000=1.2

故合併DEPS=(315200-26000*0.9+1.2*18000)/10萬股=3.152

請教高手正確金額怎麼算?我哪裡算錯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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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3-08-17
291800是含對子公司投資收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8-18
對耶~~謝謝V大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