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派遣的工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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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之前去一家派遣公司工作,就是個很基礎的行政職,
簡單講,近去後因為覺得不適合,就自己跟對方提離職。
我是週一(6/17)進去,下個週二(6/25)中午,剛好派遣的主管來看我們工作狀況,
我就跟主管提離職(因為當初有簽,要提前一個月講離職)
,然後主管就要我作到現在就可以了。
所以我當天中午就東西拿一拿,跟主管回公司拿回自己當初繳的文件就回家了,
也沒想到要問薪水的事。

當初面試有說過,它們薪水是每月15匯進戶頭,而我昨晚去看戶頭,
並沒看到我這幾天的錢。

在擔心人家可能不肯給我,可能用當初口頭說的,"未滿7天不給薪"之類的理由,
請問我該怎麼爭取我這幾天的薪水?

當初雖然有打卡,但自己並未備份......
我週一上搬,週二中午走,還不算滿7天嗎?

請大家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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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3-07-26
老實說 這種狀況前鎮子有人也跟你一樣
看要不要先看看其他人的狀況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7-30
勞基法規定公司打卡記錄須保存,你可查詢投保記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8-02
請問投保紀錄怎麼查?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8-04
打去勞保局詢問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8-08
回自己的文。後來有打去問派遣這邊,他們是跟我說,找不到我
Lucy avatarLucy2013-08-08
之前上下班有打得那張卡,要再找找,只是到現在還沒下文
Tom avatarTom2013-08-09
確實有朋友聽了就叫我快去勞工局申訴,我後面會看怎樣,有必
藥就真的得跑勞工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