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這樣鑽漏洞 打工族時薪打9折竟合法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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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POYOPO (加百列的痔瘡。)》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MlorAD ]
: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僱主這樣鑽漏洞 打工族時薪打9折竟合法
: 時間: Sat Jun 11 01:45:22 2016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有片】僱主這樣鑽漏洞 打工族時薪打9折竟合法
: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6月10日22:06
: 《勞基法》規定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要休息30分鐘,休息時間不計薪。
: 但有勞工向勞動部反映僱主鑽法律漏洞,竟把30分鐘休息,
: 分攤到每小時休息6到8分鐘,例如工作54分鐘後休息6分鐘,
: 再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為由把時薪打9折。
: 勞動部坦言,休息時間確可不支薪,若勞工有確實休息,此算法不違法,
: 但要視個案狀況而定。
: 學者和勞團則批勞動部曲解法令。
: 為符合《勞基法》規定,一般企業多安排勞工上午工作4小時後,
: 在中午休息半小時或1小時,下午再接續工作4小時。
: 但近期有打工族詢問勞動部,僱主將30分鐘休息時間,
: 攤到每小時各休息6到8分鐘,例如工作52或54分鐘後,休息8或6分鐘,
: 再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為由把時薪打折,以基本時薪120元來說,
: 因未做滿1小時、少工作6分鐘薪水就打9折,僅剩108元。
: 該打工族未說明其確實職業與身份。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
: 休息時間確實不視為工作時間、可不給薪,但以時薪制勞工為例,
: 若勞工每天實際工作累計達8小時,僱主至少要給960元的薪資。
: 勞動部官員說,若勞工每小時確實有休息6到8分鐘,
: 給薪時把休息時間的薪資扣除應無違法,
: 但實際還是要依個案的勞動契約和實際工作狀況認定,
: 建議打工族可檢視自己工作每小時的薪資,若工作滿1小時卻沒拿到120元就是違法。
: 《蘋果》今截稿前無法聯繫該勞工。
: 民眾林小姐說,休息時間給多少都是僱主說了算,
: 僱主要長就長、要短就短,勞工根本沒辦法充分休息,
: 「小學生下課時間至少還是明定,上班族根本比小學生還不如」,
: 政府應修法明定休息時間要一次給足。
: 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
: 勞動部認為這種情況合法「很奇怪」,依勞動法精神,休息時間應要一次給予,
: 只有緊急的情況才可以調配。
: 若僱主把休息時間拆散,勞工根本無法達到休息的效果,
: 「勞動部應該要掌握當初立法的意旨,不可扭曲。」
: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批,《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時間是要讓勞工得到充分休息,
: 但實務上僱主任意變動勞工休息時間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勞工休息時間越來越零碎,
: 勞動部應宣示不准僱主片面變更工時,更應加強勞動檢查。
: (唐鎮宇/台北報導)
: 有僱主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為由把時薪打9折。
: http://imgur.com/rX1L5Cl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10/883344/
: 5.備註: 漏洞一堆的法還是快點改一改吧,政府別再幫慣老闆護航了。

噓 abaddon: 勞基法訂的再好,也只是一部公務員自肥的法律,只有公務 06/11 01:48
→ abaddon: 員適用,勞工根本看的到吃不到

不要以為公務人員就好棒棒
儘管勞基法第一條規定所有勞僱關係對勞方保障不得低於勞基法

公務體系很多也不care勞動權好嗎?
那種嘴巴越強調愛 善良 人道的長官越虛偽
一切實際上以長官的利益最重要啦
政黨輪替後馬上髮夾彎的也是這些人

超時加班? 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
全都黑箱啦!!
抱歉 你敢提 敢爭取 以後就別想混了
去到別單位也一樣 上面大頭都沆瀣一氣

找人作證?
你的同事比一般勞工還奴
第一份工作就公職 完全不懂該有什麼保障的也不在少數
會參加考試的多半個性就比較'乖乖牌'=
別人出事 我不要沾鍋 以免影響自己前途
思想不同的 比較不容易被專制威權摸頭的
受訓時就離開/被淘汰了

90%的人(特別是行政類的)沒辦法找到比公職還好的工作
在民間不爽 還可以從A公司跳B公司 搞不好越跳越好
公職就是個大醬缸 要跳去哪?

民間出事 勞工局幫忙勞工還可以搏好名
公家單位一堆都黑箱 勞動部勞工局也不想得罪大官
保險公司 調節委員會 甚至立委辦公室主任只要是威權時代生養的通通好談 但不是跟你談

唯一解是上媒體上法院
多的是上法院才終於大逆轉成功的案例
不過對手是動用國家資源打官司
在對抗這頑劣官僚體系的過程就夠折磨了
幾年的時間 二度傷害 三度傷害

然後 終於贏了訴訟之後呢?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你以為會有好日子過嗎?

輪替幾次都一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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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倫理:
長官貪污 或是不小心搞丟幾千萬=>
調職 或查無不法 繼續在那裝模作樣說教
基層職災=>
沒有保障 敢聲張就要被開除
受訓中的就更慘了
少跟長官打幾次招呼就能因不尊師重道被淘汰

如此 對外宣稱能當上公務員的都是精英
有落實公務員淘汰機制 可以對社會交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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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6-06-13
講的明明就是勞工也能無限延伸拿公家機構公僕說嘴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6-17
反正補推,下次要針對某些推文麻煩複製貼上引用先用好
好吧補推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6-18
公務員根本不適用勞基法,所有的職場保障都只能走另一個
公家機關-保訓會,慣老闆也沒少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6-22
我朋友也是這樣,要讓長官負責任的會被威脅封口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6-23
http://www.nownews.com/n/2011/04/29/532622 這則判例
有提到不可割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