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改上班時間是否合理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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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的工作為8:30-18:00,週休二日,

今日公司臨時公告要輪早晚班,晚班是11:30-21:00,

另外週六的部分改成輪休制,

本週五馬上就開始實行。



我知道勞基法的部分,若是雇主在經營上所需,不違反勞動契約,即算合理。

但像目前這個情形,如果當下說不能勝任要離職,是否就算自己理虧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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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12-07
忍到領年終吧
Kama avatarKama2012-12-09
拿變更工時同意書給你簽你敢不簽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12-12-10
我以前被搞過2頭班,早上6~10,下午3~7,通勤單程30分
Poppy avatarPoppy2012-12-11
然後一個月後就叫我滾了.......
Sarah avatarSarah2012-12-11
樓上悲劇...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12-15
會這樣亂搞 應該是小公司吧~ 哪天不爽就開大決辭職~
反正這種公司沒有未來
Olivia avatarOlivia2012-12-16
你可以要求資遣.要給預告工資
還要給求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