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85-4肇事逃逸之肇事者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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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85-4肇事逃逸之肇事 實務為無過失責任
通說為有過失責任

且客觀上要致人死傷 而致人死傷逃逸限於故意




小弟對此有兩個問題想請教各位高手
1.如果沒有致人死傷而造成他人之財產毀損而逕行離去,算是肇事逃逸嗎?

2.通說的意思是如果無過失那逕行離去是不是就不符合肇事逃逸的要件?

3.是不是不知道有致人死傷也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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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4-05-07
1,必須要致人死傷,財損不算
Una avatarUna2014-05-12
2,沒錯,就非肇事
Steve avatarSteve2014-05-15
3,實務認為致人死傷是客觀處罰要件,只要行為人知道
肇事而客觀上有人死傷,即符合此條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5-17
實務對致人死傷是不是客觀處罰條件是有爭議吧...
Poppy avatarPoppy2014-05-18
甚至台高院的決議還否認其為客觀處罰條件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5-19
台高院決議不一定有屌用 重點是王梅英現在在最高院XD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5-21
考試併陳再擇一就好
Dora avatarDora2014-05-22
德國學說有四說..去找期刊不就有了?
Carol avatarCarol2014-05-25
無辨識能力之精神病患,開車撞死一堆人,不知造成死傷?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5-26
你的通說寫上去 發現不是最高院通說 但改題是最高院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5-28
怎辦?
Elma avatarElma2014-05-30
不建議挑明"通說",寫"學說"或"有學者認為"較好,因為沒有學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6-02
者會願意認為自己的見解是少數說...尤其如果還被他改到?!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6-06
若是實務也分開說明像是 有實務採A 但亦有部分實務採B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