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7天假變相減薪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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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另一種方式來說明修法的情況,不寫太多數字,看能不能讓更多人理解

我們可以把公司上班政策簡化簡化再簡化成三種狀態

1.周休與否
周休與否很簡單不用解釋,每個禮拜都上班五天的都是這種屬性
=> 以下簡稱"周休"

2.每天上班時間等於8HR與否
而1~5上班時間大於八小時與否,每個公司也不一定,有的每天上
8小時30分,有的上班8小時20分,不管如何上班超過8小時的都不是這種屬性
=> 以下簡稱"8HR"

3.休七天假與否
休七天假與否,不論國定假日放假,或給有多特休七天都是這種屬性
=> 以下簡稱"七天假"

不管如何,除非超特殊,否則你應該都可以找到你公司的屬性 周休/8HR/七天假

例如科技公司,周休二日,上班超過八小時,有七天假,屬性寫成 Y/N/Y
有些公司每周休二日,上班八小時,沒七天假,屬性寫成 Y/Y/N
比例比較少的公司沒周休,但上班八小時,有七天假,屬性寫成 N/Y/Y

符合勞基法的屬性一定是兩個YES,一個NO
三個YES就優於勞基法,1個YES就劣於勞基法

有很多人說,本來就沒七天假,那是因為他們是Y/Y/N

2016這一年因為一些原因,很多公司變成Y/Y/Y

這次修法簡單地來說,就是把所有工作都修回成 Y/Y/N,
但第一個Y不是絕對而是有條件

而我比較不高興的原因在於,口口聲聲說要讓勞工多休息,
那本應是真正給予更多休息時間,而不是挖這邊補那邊,
像現在改成Y/Y/N,就只是把全部放假方式都統一起來而己,
頂多只是跟之前某一類一樣,何來更進步之說

另一方面,原本是Y/N/Y的公司,被強制變成Y/Y/N,看起來是用
七天假換每天少幾分鐘,但實際上加班根本家常便飯,
每天加班都小時起跳了,怎麼會在乎少上班的那幾分鐘,
所以實質變成Y/N/N的公司了,比之前任何一種組合都還爛
怎麼會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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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2-10
情境分析推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2-12
推邏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2-16
勞檢罰則永遠的兩萬,什麼特休加班費都是打假球
Jack avatarJack2016-12-16
砍了國定假日才是真的 勞工被企業和政府打壓成這樣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21
還有新聞媒體出來幫兇 台灣真的是很可憐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2-21
推邏輯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2-24
等等會被黨工還有資方打手噓
Kumar avatarKumar2016-12-28
簡化後薪水也被簡化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1-01
很多小公司有差
Sandy avatarSandy2017-01-05
我覺得重點還是罰兩萬,各個小老闆,中老闆,大老闆
,都還是各做各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1-09
重罰 兩萬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1-13
覺得修法後變差的可以跟老闆討論用修法前的條件工作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17
看老闆喜歡用新舊那個條件
Steve avatarSteve2017-01-20
把按企業規模的增訂罰則偷偷刪了才是問題
Elma avatarElma2017-01-22
台灣公司員工多的近5萬人,少的1人差5萬倍,罰款下限2萬
Liam avatarLiam2017-01-26
上限沒有定10億對誰有好處?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27
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