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簽了契約未滿三個月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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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台南人,進公司至今未滿三個月,

而於工作滿一個月時老闆以培訓為由加薪3k並簽合約,

但合約內容只有提到離職前半年須告知公司並完成交接,

期間曾派訓赴桃園工廠實習兩次共六天,食住行公司提供,

請問小弟現在要離職的話是否有違約,或是否該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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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9-21
請在標題註明你的問題,以利板友閱讀解答。
Oscar avatarOscar2014-09-22
未滿三個月可直接走人,合約與勞基法牴觸。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9-25
板大 但公司是以培訓為由並加薪 而且有派訓桃園 這樣我
離職站的住腳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9-26
想離職就離職,沒什麼站不站得住腳的問題~
Linda avatarLinda2014-09-26
可能的問題就是賠錢,但也不是隨老闆漫天喊價,大概需要
賠的就是實習期間公司支出的食衣住行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