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辭職石沉大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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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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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朋友介紹給我新工作,因此打算提離職,

沒想到卻遇上有點尷尬的狀況。


朋友那邊希望我盡量早點去上班,

於是我在這週一(11/26)就把辭呈交給總監的助理。

公司的潛規則是所有要給總監的東西,都要經過總監助理再交給她,

原因是總監是一個非常非常忙碌的人,此外她不喜歡別人擅自放簽呈在她桌上。

這陣子與她共事,能和她溝通討論公事的時間,甚至見得到她的時間,少得可憐,

也導致每項工作的進度都很慢,

要請總監確認的東西卡在那裡一兩個禮拜也不希奇,卡到石沉大海都很常見,

這也是我會有離職念頭的原因之一,因為做起事情太沒效率了!


然而週一我將辭呈交給助理後,

週二卻發現助理根本沒交給總監(可能是助理認為總監太忙不適合交),

於是我週二直接寫信跟總監說離職的事情,

週二總監在我下班時匆匆丟下一句話:

“你那件事情我今天沒時間找你談,明天會找你!”

於是週三……過去了……週四……過去了……今天週五了……

就如同之前那些被拖延的工作……我的辭職信也彷彿石沉大海……



巧的是,其實我遞上辭呈的那一天,也就是週一11/26,

是我到職剛滿三個月的日子,因為我是8/27到職的!

依據勞基法的話是可以不必提前告知就離職,

不過現在已經被拖過了……就算了……

而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離職,應該在10天前提出,

這個10天應該從週一算起嗎?還是從總監有空找我談的那天算起?

如果總監一直拖,像之前一項工作可以拖一兩星期那樣拖……

那我不就不知道何時才走得了……

直到現在忙碌的總監都沒找我談,時間一天一天過去,

朋友問我何時可上班我也給不出答案……

有沒有人知道這種尷尬的狀況該怎麼辦……

難道只要主管一直拖……員工就得在公司耗著走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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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2-12-04
你能證明你在那天確實有做到告知的動作就行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12-05
從你寄信那天開始算起十天
Regina avatarRegina2012-12-08
公司沒有人資嗎?一般知主管就可跟人資提然後準備離職程序
Irma avatarIrma2012-12-12
事主回覆:沒有人資~人資就是總監本人....
Olive avatarOlive2012-12-16
除非公司是"人治"型的,不然人資會知道不能無故拖延
Ethan avatarEthan2012-12-20
有寄信就好,順便副本寄到自己其他信箱存證
Hazel avatarHazel2012-12-20
依法辭職要在規定的日數前告知,並不需要資方「恩准」...
Elma avatarElma2012-12-22
告知的當天就開始算天數了,所以時間到就可以走~
Andy avatarAndy2012-12-25
真的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說他無法離職=.=
Faithe avatarFaithe2012-12-28
3個月內無敵阿 不怕曠職少領錢 不說直接走都可以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2-30
知道做事起來沒有效率 你還願意等 也真是奇蹟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2-31
誰去嗆總監啊,都要走了怕啥,開無敵了啦
Regina avatarRegina2012-12-31
你好傻 時間到直接走人就好啦!
我看過一堆新人連告知都沒有就直接消失的勒
George avatarGeorge2012-12-31
你只是在怕到時領不到薪水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