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薪水提離職主管不給走 - 離職Skylar DavisLinda · 2016-04-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想請教假如簽約時有說需3個月前書面通知且需賠償三個月薪水, 這樣明顯超過勞基法太多, 這樣的條文有效嗎? -- 離職薪水All CommentsGeorge2016-04-22有簽約金嗎?Elma2016-04-24如果不在公司做到老就是要賠三個月薪水?Ursula2016-04-28無效Edwina2016-05-01沒有簽約金,合約三年長度。Eden2016-05-05那如果你的合約上有寫離職斬首示眾呢? 這條文有效嗎Robert2016-05-08有些公司會給你簽放棄抗辯權同意書,到時候互告起來你只能挨打的份。Delia2016-05-10用點腦Skylar DavisLinda2016-05-13你知道法律抵觸憲法是無效的嗎 合約抵觸勞基法或民法有效嗎Yedda2016-05-16沒簽約金不用理他Skylar DavisLinda2016-05-18合約牴觸民法或勞基法,還需視牴觸的條文係強行規定還是任意規定。強行者,當然無效;任意者,可用特約排除。不能一概而論有效或無效。Robert2016-05-18樓上不要搬法條模糊焦點...請講結論Agnes2016-05-18http://goo.gl/rVicQ8 另行約定可是要經過主管機關核準的Ophelia2016-05-23基本上還是未經主管機關核準的合約內容違背勞基法等同無效Susan2016-05-25W大,您被726號磚頭打到腦震盪,請盡速就醫,不然損及未來法學大師的腦袋,這可是中華民國法界的一大損失阿。Poppy2016-05-27首先,726號解釋文開頭就寫勞基84-1係強制(行)規定。約定未報備者,不生排除30、32、36、37、49條的效力。符合在下所說的強行規定相關基礎解釋方法。Elizabeth2016-05-29次者,在下是基於W大於9樓的推文回應。就該推文後段提問,其答案就如同推文所言,需視牴觸法條係屬強制規定或任意規定來決定該合約是否無效。Related Posts提離職主管不給走資深美編的薪水?工作選擇老闆開出優渥條件要不要留?瑄品股份有限公司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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