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我在這星期一在xx旅行社上班,當初面試我時老闆娘跟我談的薪資
我越聽越奇怪,所以想詢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上周四面試(應徵行政)老闆娘跟我說底薪24k,勞健保加提撥共$3000,
當時沒想太多但感覺有些奇怪,乍聽之下我以為她要給我27k(想也知道怎麼可能),
然後月休六天(隔周休,如果這個月星期六都上班可以把多餘的假排在下個月休),下班
責任制。
然後我今天就乾脆問老闆娘薪資到底是怎麼算的,結果他像是鬼打牆一直重申他請我是
27k,公司要幫我出$3000勞健保加提撥,健保$1000+勞保$1000+
提撥$1000,然後我自付勞健保是$700多,所以總結我實領是23k==
中間她鬼打牆的話我就不說了,結論就是她的意思是公司用27k的〔人事成本〕聘請
我!!!!
老實說我第一次碰到有人面試勞方洽談薪水是報人事成本的.....
然後我今天打電話健保局,老闆娘還沒幫我加保,然後我就叫工讀生也去問健保局,結果
好玩了,工讀生9/10報到可是查到的資料是9/24加保(工讀生原本談周休二日,
20k但是今天老闆娘跟她說以後要隔周休蛋是薪水不變==),這個我記得可以告的不
是嗎?照理說上班的第一天就要加保的東西。
然後我覺得他怎麼可能幫我保勞健保$3000,那個都有規定級距的,會不會變成他扣
$3000然後又扣我$700,但是跟健保加保只保我最便宜的那個級距??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身的權利呢?他還一直叫我去抓office,說外面沒有人再用正
版的,以前的小姐都會幫他抓....我聽他在屁!
ps。這間最資深的就是老闆娘兒子和領過一次薪水的工讀生,其他人都氣走了...上一個
離職的好像還有叫警察來,工作幾天我最常聽到的就是老闆娘說我要告誰誰誰囧,然後老闆
娘自己講過的話常常忘記愛指責人(<-前幾個離職大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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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聽越奇怪,所以想詢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上周四面試(應徵行政)老闆娘跟我說底薪24k,勞健保加提撥共$3000,
當時沒想太多但感覺有些奇怪,乍聽之下我以為她要給我27k(想也知道怎麼可能),
然後月休六天(隔周休,如果這個月星期六都上班可以把多餘的假排在下個月休),下班
責任制。
然後我今天就乾脆問老闆娘薪資到底是怎麼算的,結果他像是鬼打牆一直重申他請我是
27k,公司要幫我出$3000勞健保加提撥,健保$1000+勞保$1000+
提撥$1000,然後我自付勞健保是$700多,所以總結我實領是23k==
中間她鬼打牆的話我就不說了,結論就是她的意思是公司用27k的〔人事成本〕聘請
我!!!!
老實說我第一次碰到有人面試勞方洽談薪水是報人事成本的.....
然後我今天打電話健保局,老闆娘還沒幫我加保,然後我就叫工讀生也去問健保局,結果
好玩了,工讀生9/10報到可是查到的資料是9/24加保(工讀生原本談周休二日,
20k但是今天老闆娘跟她說以後要隔周休蛋是薪水不變==),這個我記得可以告的不
是嗎?照理說上班的第一天就要加保的東西。
然後我覺得他怎麼可能幫我保勞健保$3000,那個都有規定級距的,會不會變成他扣
$3000然後又扣我$700,但是跟健保加保只保我最便宜的那個級距??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身的權利呢?他還一直叫我去抓office,說外面沒有人再用正
版的,以前的小姐都會幫他抓....我聽他在屁!
ps。這間最資深的就是老闆娘兒子和領過一次薪水的工讀生,其他人都氣走了...上一個
離職的好像還有叫警察來,工作幾天我最常聽到的就是老闆娘說我要告誰誰誰囧,然後老闆
娘自己講過的話常常忘記愛指責人(<-前幾個離職大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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