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事假扣薪問題請益 - offer

Table of Contents

板上先進大家好

這邊代朋友PO文詢問,以下簡稱A先生

A先生在北部工作一段時間,結至1月初左右滿1年可以領年終跟所謂的特休7天

但發現公司有一條規定是說,與符合勞基法規定,因此每周工時84小時

但因為實際上每天工作8小時*5天,所以2周上班時間應該只有80小時(不考慮加班時間)

因此整年特休莫名其妙被扣了50幾小時,

offer上白紙黑字寫的是2周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

這邊想請問其他先進公司都這樣嗎?

第二個部份是,但因為去年沒有特休可以請,

因此整年請了病假跟事假約略3.4天(事假扣全薪、病假扣半薪)

而當1月領年終的時候卻發現,年終明細多了一條因病事假,因此多扣4000多塊

等於被重複扣薪,

雖然知道一般請事假會影響考績,但被重複扣錢越想越不合理

請問板上先進是否有類似情況? 這樣情況合理嗎?

跟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只有都依照公司規定....

--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3-02-07
除非談薪時有包含年終一起談(比方說年薪12+2、年薪14個月)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2-08
不然年終就是老闆爽給多少給多少 以妳說的來看不合理 但好像
沒有違法(不太確定)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2-11
第一個要先看聘僱合約裡工作時間的規定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2-14
第二個,先前的薪資單應該會註明理由是請假扣薪
如果年終的明細還是請假扣薪,那就違法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2-16
違反鄉民法嗎?
Enid avatarEnid2013-02-21
年終有含在合約中就違法 沒含在合約中可能不能以重覆扣薪來
找法規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Irma avatarIrma2013-02-24
1.沒有 2.請假會影響考績是對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2-26
若2換句話說請3~4天假由甲等變乙等 也是扣薪阿-,-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3-03
勞基法是說2週不超過84小時
而非一定要84個小時
所以如果當初是約定每週40小時工時的話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3-08
你公司扣你特休是違法的
請記得向公司討回被扣掉的特休時數加班費
若還有疑問可洽當地勞工局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3-12
怎覺得現在好多公司都可以去申請諾貝爾獎...